七、总结
从辜鸿铭之人生经历、学术理念以及其为学目的可以知道辜氏之学术思想之内在逻辑,即是站在对西方文明之批判之角度,以中国儒家文化之内核力图对抗或曰弥补物质主义之弊端,力图建构一更加美好之人类未来,当然,辜氏对西方文明之了解,并非仅仅指出其物质主义之流弊,而是对西方社会之结构与基石有着清醒之认识,辜氏在《良民的信仰》一文中言:
在我看来,今天欧洲文明的主要病因在于它错误的人性观念——他认为人性是邪恶的。由于这一错误观念,欧洲的整个社会结构取决于武力。欧洲人赖以维持文明秩序的两个武器是宗教与法律。换言之,欧洲人是对上帝的敬畏与法律的恐惧来维持秩序的。恐惧意味着武力的使用。
当然,辜氏此段语言有着其价值判断,也就是将人性之邪恶看作人之根本是当时欧洲战争之根源。抛却其价值判断,辜氏所言之欧洲文明以法律与宗教之维护社会之两极,可谓一语道破西方文明及社会制度之根本。当然,辜氏所希望的是超越于此种结构之更好的社会理念以及与此匹配之社会实体。辜氏所言之更高一层之社会体制,直到今天,人们仍然无缘见到,从此意义言,欧洲文明当然有其重要价值与意义,不可以辜氏之角度全然否定之。辜氏重点在此,或许疏漏了欧洲文明中自洛克、伏尔泰、孟德斯鸠以来之民主、自由之理念,以及建构于对人性恶之抑制基础之上之三权分立之体制。就人类发展之角度,目前为止,尚未见到有超越于其上之制度安排。虽然,建立于对人性恶之抑制以及对绝对权力制约之制度有其先天之不足,但其发展之经验与理论之建构,仍然不失为一种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一可行及现阶段较为理想之制度安排,就其与君主制度之比较,则从制度层面,不仅仅有着对恶之制约,通过其民主与自由人权之理念,对善之肯定与弘扬同样起到不可磨灭之贡献,因为,对恶之抑制即是对善之肯定。而任何君主制度之完美实现必赖于其贤明与伟岸之统治者,从制度层面而言,君主制之制度安排则无法实现,反而造成大量的庸君或昏君当政。此点必须申明,以明了辜氏学术之理想层面之价值,以明了辜氏以文人气质与特立独行之精神所弘扬之儒家精神必得以制度层面之保证,方可以得以实施。此正是辜氏学术不足之处,亦是理解辜氏学术思想之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