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十力儒家学说小结

(四)熊十力儒家学说小结

简而言之,熊氏关于儒学之研究,大概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从时间观点来看,儒学可谓中国学术之源泉。

2.从内容角度审视,则孔子除六经著述之外,尚有六传,即《诗传》、《书传》、《春秋传》、《易传》、《礼传》、《乐传》。仅《易传》保存,其余则遗失殆尽。即是六经,大多数已被篡改,可谓面目全非。

3.从儒家学说之核心而言,当可分为“内圣学”与“外王学”。可分别从孔子六经以及《史书》、《汉书》、《论衡》、《老子》、《庄子》等著作中辩证得之。

4.从现代学术观点而言,也就是从西方哲学观点而言之,则包括人生论与宇宙论之两面。

5.从历代诸儒及佛、道之辩证角度而言,则孔子学说应该为“体用不二而可分”之学说。

6.从人类历史进程而言,儒家当为终极真理之学,其所宣扬的大同世界应该为人类之终极理想及奋斗目标。

熊氏以上结论,大都根据前述所介绍的研究方法而得之,今略加补充说明。关于第一二两条,可于其《原学统二》中一一证之,而熊氏同时指出儒家学说之总结,以涵盖晚周诸子学说以及儒学之广大细微之处。

孔子上承伏羲、尧、舜以至文武之道,下启晚周诸子百家之学……(儒家之学)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谓之君子……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其数一二三四是也,百官以此相齿,以事为常,以衣食为主,蕃息蓄藏,老弱孤寡为意,皆有以养民之理也。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明于本数,系于末度,六通四辟,大小精粗,其晕无乎不在。(作者注:此乃熊氏借用《庄子·天下篇》言以明儒家之旨也)

以上熊氏所言,既说明儒学之大统,又提出其内圣外王之旨归。而关于儒家学说之内圣外王之方面,熊氏当有更多论断,此乃上述第三条之辩证,简而言之,熊氏认为儒家内圣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曰天人不二义,一曰心物不二义。天人不二义,则可认为统之于道,熊氏列举《大戴礼》、《中庸》、《周易》辩证甚详,不胜枚举,如《中庸》言“大哉圣人之道,洋洋乎,发育万物,峻极于天”,《周易》言“一阴一阳谓之道”,《大戴礼》“分于道谓之命”等,而其援佛入儒之证,或可列举如下:

道之本义为路,从路义而引申之则有由义。天道之道以训诂言,应曰道者由义。由字复有二义:一者因义。二者行义。

以上所言因义,则可理解为佛氏所言之因,而行义,就佛氏而言,则为心物迁流不息义。熊氏借用佛氏观点,以说明自性空而践行重,也就是“天道之在吾人而主乎吾身者,是名道心”。

熊氏言天人不二,就其实现言之,则必然得出心物不二之理。熊氏从《周易》之乾元性海之角度引申善之为长,德为之发,则有物有则,心物只是不二而已。熊氏通过儒家典籍反复论证,参之以老庄、佛氏以及西学之本体论宇宙论反复证明,以成其内圣学之解读。总而言之,则内圣学之精髓无过于“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一言。而关于外王学,熊氏则指出秦汉以降至诸儒篡改儒家典籍,至其纷繁淆乱,故而当从证伪开始。熊氏言:

孔子外王学之真相究为何种类型,其为拥护君主统治阶级与私有制,而取法三代之英,弥缝之以礼义,使下安其分以事上,而上亦务抑其狂逞之欲有以绥下,将以保小康之治欤?抑为同情天下劳苦小民,读持天下为公之大道,荡平阶级实行民主以臻天下一家,中国一人之盛欤?自汉以来,朝廷之宣扬与社会上师儒之疏释或推演,皆以六经外王之学属于前一类型。余由《礼记》中之《礼运篇》而详核之,已发见其削改原书,如前说讫,即由《礼运》之书被改窜而可判定六经外王之学属于前一类型。

——《原外王学第三》

从以上熊氏所言,当知其对外王学之评判为“大同世界”为旨归。而熊氏同时参之以比对《公羊传》何休注,以为孔子之三世义中“太平世”可与之对应。而对《周官》之解读,则孔子旨在“有二道焉,曰兴礼乐,曰本天下为公之道,以立制度”。再通过对《周易》之解读,尤其是通过孔子《易传》之理解,认为社会发展之规律,必“道以器显”,重视格物之学与经济发展,由蒙昧而光明。再辅之以《诗》、《春秋》教义,所谓《诗》亡而后《春秋》作。以呈外王之道也。当然,最后熊氏则以国有化为大同社会之必有之路,关于此论,有学者指责其为趋时之言,今不得而知,但从其学术逻辑及研究路径而言,似可存而论焉。以上为熊氏儒家学说之小结,而欲详核其文,则当进一步了解其研究方法。故而下面论述熊氏之学术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