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君劢的宪法学思想

(四)张君劢的宪法学思想

民主政治的实行,其一为“三权分立”之政体,其二需宪法为其保证。张君劢穷研西方诸国之宪法,并比较其异同等,其宪法学思想主要表现在《国宪议》及《中华民国宪法十讲》、《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国是会议国宪草案委员会),部分可见于多篇讲座稿中。张君劢是《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主要起草人(作者注:梁启超曾代表进步党起草《宪法》,为中国宪法学研究及起草者之另一位代表人物)。张君劢的宪法草案主要目标乃在于结合当时西方诸国宪法之特点,并结合中国国情而制定。张氏希望中国之国体以联邦制与中央制之结合体,张氏称其为“联省制”。而参议院则为立法机关之唯一机构,张君劢结合瑞士直接民主制度之历史以及美国不同州之立法,吸收其可以为我国所用的基本思想,提出一系列包括如前所述的宪法所应该关注的重点,但张君劢的所有主张及其思想当有其根本点,乃是以人民权力为核心,而国家团体则是国民意志的体现。后期日本战败后,张君劢在孙中山“三民主义”以及五权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五权”分立与制衡的宪法草案。他主张公民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大权利代替国民大会;以参议院为立法院之代表,行使最高立法机关权力;以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对立法院负责,不对总统负责;限制总统权力等(见张君劢《国民大会问题》)。为更好理解张君劢的宪法思想,此处摘录其《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等目录,以观其端倪:

第一讲:国家为什么要宪法

第二讲:吾国宪法何以没有确立

第三讲:人权为宪法基本

第四讲:国民大会问题

第五讲:行政权(总统与行政院)

第六讲:立法权(立法院等)

第七讲:司法独立

第八讲:民主国政党

第九讲:立宪国家财政

第十讲:朝野上下之大责任

如果说张君劢求学之初衷是为解决社会与国家问题,而后深研学理,由政治学而哲学,进行中西文化比较研究,进而挖掘儒家思想之与西方哲学之汇通,再涉足中国历史与西方之不同,希望用西方政治学思想补充以及改进中国之现实。那么张君劢的思想核心到底当如何解读,其在政治实践上又有那些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下文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