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寅恪学术研究方法及成果总论

(三)陈寅恪学术研究方法及成果总论

陈寅恪曾言:“前人讲过的,我不讲;近人讲过的,我不讲;外国人讲过的,我不讲;我自己过去讲过的,也不讲。现在只讲未曾有人讲过的。”足可见陈氏学问严谨之一面及创见之普遍,而根据前面对陈氏研究成果的介绍,我们可以对陈氏的研究方法作一概括性说明:

1.陈寅恪在历史及文学研究中,总是尽最大可能地搜集相关文献,还原历史的真实。并以此作为研究的基础与出发点。我们可以陈寅恪的一段话作为旁证:

凡前人对历史发展所留传下来的记载或追述,我们如果要证明它为“有”,则比较容易,因为只要能够发现一二种别的记录,以作旁证,就可以证明它为“有”了;如果要证明它为“无”,则委实不易,千万要小心从事。因为如你只查了一二种有关的文籍而不见其“有”,那是还不能说定了,因为资料是很难齐全的,现有的文籍虽全查过了,安知尚有地下未发现或将发现的资料仍可证明其非“无”呢?

2.陈寅恪在详尽掌握中国历史文献的基础上,对中国历史之发展有其深刻的洞见,盖回溯中国历史,几乎每个朝代之演变当取决于上层集团的政策,而此政策则立足于上层集团内部的斗争,此种斗争的根源则取决于不同集团之间的或观念、或利益、或权谋、或思想,而上层集团内部的斗争则往往与家族世风有着密切的联系,正是在此一洞见之下,陈氏耗费大量时间,详细考证不同家族的历史演变,比如其对东汉末期“儒生”与“阉宦”集团、魏晋乃至隋唐“文学之士”与“礼仪儒生”之区别与斗争。此点对于中国历史的研究有着重大意义。陈氏虽然重点在魏晋南北朝与隋唐之研究领域,但其所开创的方法实可以推广到宋元明清之不同阶段。此点不止于方法论上有着重大贡献,更重要的是,其透露出来的对于中国历史的演变的深刻理解与洞见更可以给人以无限启迪。

3.陈氏在探讨历史与文化的关系方面,有着更为深刻的论断,也就是说,陈氏不仅仅将血缘关系列为不同民族交相融合之关键,而是将文化之传承与接收作为区别胡汉民族之标准。比如其在隋唐制度论述中,将魏晋时期北齐之汉人集团列为胡化之汉人,而将北魏拓跋氏之部分统治者,列为汉化之胡人。从此可见,中国文化之交相融合之历史轨迹与真实。

4.陈氏在历史与文学研究过程中,自始至终坚持“独立之精神与自由之思想”,并将学术思想确定为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力量之一,实乃最有价值之观点之一。而其通过对中国历史文化的详实细密之考证,从另一个侧面与黑格尔言人类的发展不过是其精神理念的发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此处引用陈氏言论以证:

考自古世局之转移,往往起于前人一时学术趋向之细微。迨至后来,遂若惊雷破柱,怒涛振海之不可御遏。

—— 陈寅恪《朱延丰突厥通考序》

5.观陈氏对于中国历史中制度、宗教、文化等演变之论述,虽作为不同之研究主题,而在这种研究过程中,则终始未尝不以一种包容之心态进行,正如陈氏所言:“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年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天水一朝),后渐衰微,终必复振。”陈氏对于异域文化,则从未以一种排斥之心态来看待,陈氏所强调的是,任何外来文化必将被中国充分吸收并与自己的文化相结合,此点在陈氏对佛教的研究中可略见一斑。陈氏所反对的仅仅是对西方文化的简单模仿以及运用西方的观念系统而对中国文化的牵强附会之理解,陈氏曾言:

间接传播文化,有利亦有害:利者,如植物移植,因易环境之故,转可以发挥其我而为本土所不能者,如基督教移植欧洲,与希腊哲学接触,而成为欧洲中世纪之神学、哲学及文艺是也。其害,则展转间接,致失原来精意,如吾国自日本美国贩运文化中之不良部分,皆其近例。然其所以致此不良之果者,皆在于不能直接研究其文化本原。

从这段话,我们即可明了,陈氏主张对中西文化之本源需进行透彻之钻研方可进行文化之重建,而陈氏的博学及对多国语言文字的掌握则完全可以支撑其对中西文化之汇通工作,并进而希冀未来中国文化之重建之方向。

陈寅恪在《赠蒋秉南序》中云:

凡历数十年,遭逢世界大战者二,内战更不胜计。其后失明膑足,栖身岭表,已奄奄垂死,将就木矣。默念平生,固未尝侮食自矜,曲学阿世,似可告慰友朋。至若追踪前贤,幽居疏属之南、汾水之曲,守先哲之遗范,托末契于后生者,则有如方丈蓬莱,渺不可即,徒寄之梦寐,存乎遐想而已。呜呼!此岂寅恪少时所自待及异日他人所望于寅恪者哉?

此文之反映陈氏之心声已昭然,无需赘言。

6.前人已多有陈氏“文史互证”之方法的说明,今不予再论,而所需论者,乃在于陈氏此种方法必有其精神气质与理念作基础,关于此点,前文已多次重述,今再次提出,以切入对陈氏精神特质之理解,下面我们从两个方面论述陈寅恪之独特之精神气质与为学理念,以作为本篇文章之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