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总结及实务指引

办案总结及实务指引

一、维持公司的营运价值

采用“委托公司管理层+管理人加强监管”的方式,在持续亏损的情况下仍然继续营业。

铁观音集团的重整,系再建型而非清算型的重整,目的在于摆脱债务危机。虽然通过减债也能够维持企业的持续经营,但如想实现跨越式发展,引进重组方则是重整工作的关键。而在重组方正式介入之前,维持现有的公司商业信誉和影响力,是公司恢复生产和摆脱困境的有利因素,也可以减少重组方的忧虑,增强重组方的信心。因此,在重整程序中维持安溪铁观音集团的经营,保留现有销售渠道和市场占有率也是引进重组方、重整成功的关键。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将有利于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企业职工等各利害关系人,有利于社会整体价值最大化。[2]特别是对非上市公司而言,由于不存在壳资源的价值,其重整的价值主要体现为两方面:资产及营运价值,或者其相关资质具有保留价值。在该类企业重整过程中,应当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维持供应和采购关系,以及保持市场占有率,而这些工作必须通过破产企业的继续营业来实现。[3]虽然公司的生产与维护成本高居不下,持续经营仍有大额亏损,但管理人经过分析论证后认为,持续经营是维系重整价值之关键,遂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6条的规定,适时向泉州中院提出继续营业的申请,并获得泉州中院的批准。在遴选重组方过程中,多家投资人看中的正是铁观音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并以高于正常评估价值的金额投资。在公司重整期间的亏损合计约为500万元的情况下,投资人用于额外提高清偿率的资金高达3600万元,极大地保证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采取市场化灵活措施平衡和保护相关方的利益(https://www.daowen.com)

铁观音集团的债权人以茶农为主,考虑到这些债权人的抗风险能力较低,重整计划对于债权金额低于10万元的债权由模拟破产清算情况下的1.74%提高至30%。同时,对于重整过程中遭受损失的茶农,管理人协调公司在未来的毛茶收购时给予优先考虑,这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及兼顾了茶农的利益。另外,铁观音集团的重整成功,在很大程度上维持乃至于深化与茶农、茶配套生产商、茶叶营销加盟商的合作,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陷入困境的企业的重整,并不是仅仅单纯涉及债权人的利益,也涉及股东的利益,为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必须让股东也参与到重整程序之中。[4]从股东层面来看,铁观音集团原股东大部分为安溪县的制茶大师,其在茶业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为了充分调动其在重整期间及重整后的铁观音集团发展中的积极性,在重整过程中不对股权进行调整,而由重组方直接以增资方式取得铁观音集团的控制权。这不仅兼顾了原股东的利益,而且通过增量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很好地避免了出资人权益调整过程中存在的执行障碍。

【案例提供: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成文;评析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许胜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