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过程

办案过程

一、富林智慧城基本情况

富林智慧城成立于2013年1月22日,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年初,其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位于东莞市常平镇司马村东深路旁的一块14.7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拟开发建设“富林木业家居产业智慧城联合交易中心”项目,计划打造以木业交易所为核心,集研发、商务、拍卖、展示、物流于一体的国际化发展平台。该项目建设之初被列为市年度重点项目,并被东莞市常平镇政府视为带动集体经济收入的新增长点。富样智慧城还获得了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开发企业资格。可不到两年,富样智慧城就因经营管理不善及为股东、法定代表人的巨额债务提供担保,导致资金链断裂,负债累累、诉讼缠身,主要资产相继被多地司法机关查封,2014年底已全面停工,项目土地上仅建设了小部分未完工建筑,重点项目变成了烂尾项目。

二、案件受理情况

2017年2月10日,经债权人申请,东莞第三法院裁定受理富林智慧城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17)粤1973民破1号。东莞第三法院于2017年2月28日指定广东众慧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三、案件办理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及统计,富林智慧城对外负债超过3亿元,包括建设工程优先受偿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等。然而,经破产程序中评估,债务人主要资产即前述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评估值仅为1.2亿元。若进行破产清算,按照分配顺序,担保债权可能无法全额清偿,税款债权、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更将面临颗粒无收的境况。(https://www.daowen.com)

本着挽救有拯救价值的危困企业,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法院、破产管理人和债务人多方合力推进重整,在获得重整意向投资人提出申请及重整方案后,2017年11月8日,东莞第三法院裁定富林智慧城进入重整程序。由于进入重整程序后,有两个意向投资人均向管理人提出了重整意向,管理人制作了《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并分别通过《人民法院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富林智慧城破产管理人”公众号公开发布了招募公告。在指定期限内,共有两名意向投资人缴纳了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报名参与重整。管理人经请示东莞第三法院,决定通过竞价方式遴选出投资人。

2018年4月16日,东莞第三法院主持召开了债务人破产重整投资人遴选竞价会。经两意向投资人竞价,万科集团旗下企业东莞云晟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云晟)以最高应价竞得富林智慧城重整投资人资格。然而,东莞云晟首次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却未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原因在于另一意向投资人杭州某企业未放弃竞争,其通过争取到部分债权人的支持,使他们对重整计划草案投出反对票。至此,两意向投资人互不相让,竞争呈现白热化,案件重整一度陷入僵局。若重整不成,富林智慧城又将回到破产清算这条老路。

为此,承办法官和管理人多次与两意向投资人进行沟通,分析案件重整形势,强调合作共赢,希望双方能权衡利弊。同时,东莞市常平镇党委、政府及司马村委会亦发挥属地优势,大力促成重整。经过近3个月的商业谈判及东莞第三法院、管理人多次组织协调后,杭州某企业才终于与东莞云晟达成合作,由东莞云晟再次修改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2019年12月18日,东莞第三法院主持召开富林智慧城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及第二次出资人组会议分别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根据重整计划草案,优先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将得到全额清偿,普通债权组清偿比例为10%,债权人受偿比例大幅高于破产清算。经表决,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及出资人组均100%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019年12月19日,东莞第三法院裁定批准富林智慧城重整计划,本案自此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获批后,东莞云晟依约投入了重整资金用于清偿债务,并成功变更登记为富林智慧城的股东,相关项目将有望纳入万科物流版图,在适当时机作为万科物流的资产包上市,届时其资产价值将极大提升,对地方经济起到有力的拉动作用。

本案是东莞第三法院首宗审结破产清算转重整成功的案例。通过执行重整计划,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取得了较高比例清偿。在东莞第三法院、东莞云晟和管理人的积极努力工作下,2020年3月,债务人原股东持有的富林智慧城100%股权已过户至重整投资人东莞云晟名下。债务人相关资产及材料,管理人亦悉数移交给了东莞云晟。根据东莞云晟计划,其将着手对富林智慧城闲置超过5年的土地进行重新开发,并计划打造“电子制造业+采筑平台为一体的综合产业园——常平万科智能定制产业园”,昔日“烂尾”重点项目终于涅槃重生,迎来希望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