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过程

办案过程

一、债务人情况

魏某某、吴某某是夫妻,于2000年前后来到深圳,2000年至2018年,基本均在工厂打工。2018年开始进入纸品包装行业进行创业,成立包装制品公司。受材料价格波动及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亏损严重。魏某某、吴某某由于债务金额太大,利息太高,大部分已逾期,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故申请破产重整。

二、案件受理情况

2022年3月28日,深圳中院以(2022)粤03破185号、186号(个4、个5)《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魏某某、吴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件,并以(2022)粤03破185号(个4)、(2022)粤03破186号(个5)《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三、案件办理情况

管理人自接受指定以来,通过开展债务人面谈、现场走访、调取银行流水、调取工商资料、通知申报债权、审查债权、与债权人沟通、阅卷等一系列的工作,调查债务人魏某某、吴某某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豁免财产情况、债务情况等。(https://www.daowen.com)

由于本案是夫妻合并破产,而且,还涉及特区外财产处置等问题,办案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管理人在深圳中院指导下,反复论证合并破产、财产处置等问题,并且,与债权人保持沟通,听取债权人的意见。债务人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备受煎熬,就个别债权人在进入破产程序后仍然进行扣款清偿及他们将来如何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等问题与管理人多次进行沟通和讨论。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并获得深圳中院的认可。魏某某、吴某某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一)债务清偿方案。偿债资金来源于两个部分,债务人魏某某、吴某某名下的房产处置款、可预期的劳动报酬收入及贸易收入。资金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其次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管理人每三个月分配一次。

(二)债权调整方案。普通债权按照债权金额比例统一清偿。债务人魏某某、吴某某在5年内清偿所有借款本金后,所欠利息及违约金等予以免除。

(三)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期为自深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