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
梁某某破产重整案是在深圳经济特区作为立法试点,于2021年3月1日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后,全国个人破产第一案,也是个人破产重整第一案,体现了个人破产制度救济“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的立法追求,彰显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人文理念,为全国性的个人破产立法注入了信心和期待。(https://www.daowen.com)
梁某某于2018年开始创业,其间借贷以解决经营资金问题,2020年经营失败。2021年3月10日,梁某某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个人破产清算,后变更为破产重整程序。2021年7月19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未来3年,梁某某夫妻除了豁免财产之外,其他收入均用于偿还债务,实现对全体债权人全部债务本金的全额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