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法院受理的破产和解案件数量不多,且已经受理的和解案件中,债务人资产、负债体量均不大。本案债务人系房地产企业,资产价值高、负债金额大,且机构债权人数量多。目前案件和解程序推进顺利,债务人已经复工,开始对外销售商品房,并以持续产生的现金流按期清偿债务。本案办理效率较高,社会效果良好。管理人、债务人在本案中与债权人协商偿债方案的具体操作模式及《和解协议草案》的编写思路,均可为办理破产和解案件提供参考和思路。(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