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总结及实务指引
一、维持继续经营,确保幼儿园教学秩序稳定
明珠幼儿园破产清算案,不论是债务人财产管理及处置,还是案件的发展走向、债权人的情绪疏导等工作事项,均涉及广大群众的工作学习与日常生活,稍有不慎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在案件办理初期,法院即对明珠幼儿园的教学秩序稳定性保持高度关注,与明珠幼儿园及教育主管部门保持了顺畅沟通,多次召集管理人、明珠幼儿园等各方就案件办理事项专门组织了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建议,评估破产程序对学校教学的影响。当收到债权人针对明珠幼儿园的破产清算申请时,法院充分评估了受理破产案件的影响,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监督管理人履职,及时响应明珠幼儿园对于继续经营的申请,充分关切幼儿园在破产清算期间以及重整期间的办学需求。在办理过程中,法院及管理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高度关注群众诉求,妥善化解潜在矛盾冲突。在本案办理期间,未发生破坏学校教学秩序的恶性事件,明珠幼儿园教学秩序稳定,学生正常上课,师生家长未受到破产案件的负面影响。
二、创新重整思路,发挥破产重整法律制度优势
在明珠幼儿园清算进程中,因明珠幼儿园具备资质价值,且对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债权人提出了重整申请。根据明珠幼儿园的具体情况,管理人以合法性及市场竞价相结合为基本原则,将明珠幼儿园以现有资产作为对价资产,采取拍卖出资人权益方式获得相应的资金;出资人权益拍卖成交款不支付给债务人出资人,而用于清偿明珠幼儿园债务;明珠幼儿园出资人权益将被全部调整并以拍卖方式让渡给重整投资人;明珠幼儿园维持法人主体资格,重整投资人将持有明珠幼儿园100%出资人权益。前述方案通过发挥拍卖程序的公开竞争和比价功能,充分实现财产的市场价值,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以该方式拟订的《东莞市寮步明珠现代幼儿园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了全体债权人组及出资人组的同意,并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三、通过转入重整程序,充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https://www.daowen.com)
明珠幼儿园的价值主要在于其具备的办学资质,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无法对该资质类价值进行评估。若仅以明珠幼儿园的现金、教学设备、校车等资产进行分配的话,债权人利益很难得到保障。这些教学设备、车辆等实物资产将随着使用期间的拉长而继续贬值。上述资产随着拍卖的不确定性及变价的漫长过程,将导致可供清偿债权的财产价值进一步减少,普通债权将获得更低的清偿比例。
通过公开拍卖100%投资人权益方式引进重整投资人,不仅能够保留明珠幼儿园的资质价值,亦能够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利益。通过京东拍卖平台,明珠幼儿园100%出资人权益被东莞市福晨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拍得,其已经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成为明珠幼儿园重整投资人。本案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了民办幼儿园资质的价值变现,大幅提高了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保护了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是民办幼儿园破产重整典型案例,为全省同主体类型破产案件提供了参考样本。其充分实现财产的市场价值,实现了相关利益主体共赢,维护了广大债权人的利益,保障了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民生需求,对于做好“六保”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充分体现了破产审判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
【案例提供: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唐稳、胡环宇;评析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