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过程
《预重整投资人联合招募公告》(删减版)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日依法裁定受理广东自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7月10日指定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为自生公司管理人。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0日依法裁定受理广东迪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7月10日指定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为迪生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自接受指定以来,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依法开展接管工作。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维护佛山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推进自生公司、迪生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现管理人拟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迪生公司、自生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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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生公司、迪生公司产业价值
1.迪生公司产业介绍
迪生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坐落在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芦苞园C区8-1号,占地约150亩,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公司主要生产输电1100KV特高压及以下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项目的角钢塔、钢管电杆、户外电梯钢构、建筑塔吊,热镀锌加工等系列产品。主要客户有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国外国家电力公司,日立电梯公司及建筑塔吊租赁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国内外电力电网建设及高层建筑户外电梯,专利产品起重塔吊机械。公司拥有先进的自动化数控流水线22条、大型镀锌流水线2条、完善的自动化检测仪器等。工厂年生产能力达13万吨。
迪生公司目前是中国华南地区一家有着独立且完善的全套铁塔及相关产业的加工能力,同时拥有着国家电网以及南方电网世界最高电压等级特高压铁塔生产资质,以及海外出口业绩及资质的铁塔供应商。目前,在电力市场深耕十余年,与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以及南方电网公司有合作关系。
2.自生公司产业介绍
自生公司是迪生公司的股东,自创立以来即专注于电力紧固件的生产,配套迪生公司钢构件产品,做到了产业链的整合及供应上的顺畅,同时能保质保量地完成迪生客户的需求,是对迪生公司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而自生公司更是于2015年介入汽车紧固件行业,专职为本田、丰田及其供应商提供紧固件产品,在打开了更为高端广阔的市场的同时,在质量把控及流程管理水平上更上一层楼。
3.自生公司土地资产增值潜力
自生公司坐落于佛山市南海区松岗工业大道北6号,占地55亩,其位处南国桃园西南门约600米处。其土地未来升值空间巨大,其周边地块皆已调整为居住或商业用地,在可预见的未来3—5年内,公司所持有的地块将有极大可能进行改造以实现价值提升。
(三)自生公司、迪生公司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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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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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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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程序
管理人将根据公告载明的标准,对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意向重整投资人在缴纳投资诚意金后,进入投资人遴选程序:
(一)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缴纳投资诚意金和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可以与管理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询问。(https://www.daowen.com)
(二)提交《报价承诺函》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2021年2月5日前,应当向管理人提交《报价承诺函》。《报价承诺函》内容必须包括:(1)意向重整投资人拟投入资金;(2)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偿债方案和后续经营方案等内容,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保证初步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额外清偿自生公司职工债权、破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刻章费、管理人报酬、邮寄费、案件受理费)11,110,000元;(4)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额外清偿迪生公司职工债权、破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刻章费、管理人报酬、邮寄费、案件受理费)16,180,000元。
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报价承诺函》,一旦管理人确定其为预重整投资人,则该预重整投资人即受约束,不得撤回、撤销、更改《报价承诺函》且应按照《报价承诺函》履行投资义务(但增加投资金额的除外)。
(三)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按照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债务人的实际情况组织对已入围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其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遴选并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已入围但未被选任为预重整投资人的,已缴纳的投资诚意金均于自生公司、迪生公司全部财产处置完毕并进行分配前或自生公司、迪生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且重整投资人支付重整投资款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
(四)预重整投资人的义务
1.缴纳重整保证金
预重整投资人必须在收到管理人确定其为预重整投资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缴纳重整保证金人民币3600万元(含投资诚意金300万元),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如预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缴纳重整保证金或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诚意金。
2.配合管理人制作预重整计划草案
预重整投资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制作预重整计划草案。
3.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一切税、费
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自生公司、迪生公司欠付、应付的一切税、费(已申报的税款债权除外)和投资自生公司、迪生公司产生的一切税、费及风险(含自生公司、迪生公司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地上建筑物税、土地使用税费、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地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
(五)重整保证金的处理
如非因预重整投资人原因导致重整失败的(如预重整计划草案经表决未通过,或者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等),其支付的重整保证金无息退还。
本案转入重整程序且重整计划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保证金将从重整投资人依据重整计划应提供的最后一期款项中等额抵扣。
如因重整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或者导致重整失败的,或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投资人不能按重整计划规定支付重整投资款或不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重整投资人已经交纳的保证金及其他一切款项均予以没收,不予退还。
五、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仅限于确定自生公司、迪生公司预重整投资人,待法院裁定自生公司、迪生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后,预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2.本招募公告不具有约束力,仅为重整投资人提供参考,解释权由广东自生公司管理人、广东迪生公司管理人享有;
3.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情况为管理人调查所得,不代表管理人对债务人现状的承诺;
4.本次重整以债务人现状进行重整,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价承诺函》,视为其同意按自生公司、迪生公司现状进行重整,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5.本次重整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变更、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6.管理人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或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意见,调整确定重整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