耙粪者的社会想像
李普曼曾经批评新闻“不是社会状况的一面镜子”,不会告诉你种子如何在土壤中生长,而只是告诉你第一棵秧苗的破土而出,或是告诉你某人对种子在地下的情况都说了什么(李普曼,2002:270)。不过,李普曼如此评价新闻时,声势浩大的耙粪新闻已经退潮,这一评价似乎并不适用于耙粪新闻。耙粪者的平民主义立场表现为愤怒地揭露各种不平等、不公正的现象,同时也在追查社会不平等的结构性原因。借用李普曼说法,耙粪新闻不仅报道地面上的秧苗,也揭开地表以观察土壤之中种子的生长。1903年1月的《麦克鲁尔》同时刊登了三篇后来成为耙粪新闻代表作的报道:塔贝尔的《美孚石油公司史》、贝克的《工作的权利》(The Right of Work)以及史蒂芬斯的《明尼阿波利斯的耻辱》(Shames of Minneapolis),杂志发行人麦克鲁尔(S.S.McClure)在社论中解释了这样安排内容的原因:“多少人注意到本期杂志的三篇报道只有一个主题?但我们并非有意为之。这样纯属巧合地安排所表现的时代特征足以让人驻足深思。塔贝尔报道资本家如何破坏法律。只要法律碍了他们的事,他们就会处心积虑地、甚至是在法律人士的建议下去破坏它,或是故意误用法律去限制那些阻碍了他们的人。贝克的报道表明,作为资本最古老的敌人,也是托拉斯违法行为的主要告发者,工人们自己其实也在犯罪或是在纵容犯罪。在《明尼阿波利斯的耻辱》中,我们则会看到市政当局正雇佣罪犯为民选官员的私利犯罪,市民们毫无警觉傻乎乎地袖手旁观。”(Chalmers,1964:12-13)麦克鲁尔据此说,这个时代,所有人,“资本家、工人、政客、市民”,都在“破坏法律,或者任由法律受到破坏”。那些被视为法律与正义保护者的人或机构,如法官、律师、教会以及大学等,也都是这些腐败、犯罪的合谋者。于是,塔贝尔、史蒂芬斯等人的“耙粪”就显然不是简单地曝光公共官员的腐败或大公司的非法行为,他们实际上以新闻再现了一个每个人都在反对整个社会、每个人都在以牺牲其他人为代价追逐私利的现实。尽管单篇耙粪新闻也只能以一种角度再现这一现实的一个方面,但其再现的已经不再是地表之上的秧苗。
因此,虽然耙粪新闻常常以煽情的形式表达情绪上的愤怒,并将具体的腐败掌权者或收买其所掌握权力的企业、企业主作为讨伐对象,但义愤不是耙粪的全部意义,耙粪也不是对具体个人或企业、机构的道德审判。耙粪新闻实际上并不拿具体的个人做替罪羊。耙粪新闻的代表人物亨德里克(Burton J.Hendrick)和刘易斯(Alfred Henry Lewis)就曾对杜鲁门总统在一次演讲中将公共腐败纯粹归因于“几乎寄生在所有人类组织中的不诚实的人”的说法嗤之以鼻。耙粪新闻的研究者查莫斯(David Chalmers)指出,耙粪新闻强调著名人物善或恶的样板意义,与其说是一种意识形态,还不如说是新闻的一种风格(Chalmers,1959:303)。耙粪者报道某个具体的恶行或腐败,但他们也是发现,不管从哪里开始,个别腐败实际上是全国性法纪败坏的一部分。查莫斯因此认为,耙粪者在一定意义上几乎都可以算做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哲学家,耙粪新闻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它揭示了大量的社会腐败,而是因为它说出了普遍腐败的原因。几乎所有的耙粪者都并不将社会之恶归因于某个人的道德败坏,而是尽力在变化了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寻找腐化人的道德、诱导人腐败犯罪的因素。
这个因素,耙粪者分别称之为“利益”(interest)、“体制”(system)、“财阀”(plutocracy)、“工业贵族”(industrial aristocracy)、“垄断”(monopoly)、“托拉斯”(trust),其实质并无区别。其实质是,工业革命带来的社会化大生产,社会财富的急剧增长与旧的、以自由放任经济为基础上的社会分配方式,政治组织形式的极端不协调性。自由竞争的市场体制迫使个人或经济体在追求自我利益时不得不兼顾公共利益,优质的产品与低廉的价格是经济获利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逐利动机与公共利益的相关性理论并不适用于垄断性市场。对于在市场中拥有垄断性地位的企业来说,获利取决于其获利欲望而不是其产品的质量与价格,在一个缺乏监管的市场中,获取市场的垄断地位——主要途径是获取特定领域如土地使用、原料开采等特权并通过企业合并建立托拉斯,往往成为经营企业的最大利益。这正是耙粪者所面对的社会现实。美孚石油公司之所以成为多位耙粪者的报道对象,就是因为它是美国建立最早、经营最成功且其被称为“商业马基雅维利主义”(Commercial Machiavellism)的价值理念也通过其对教育、宗教事业的资助潜移默化地灌输到社会各阶层的托拉斯。耙粪者注意到,获取经济特权总是涉及各级公职人员的受贿、腐败,企业合并则往往与暴力或非暴力的非法手段排挤竞争对手有关。那些凭借垄断而在商界积累了巨大财富的大商人再亲身投身政治、再利用政治权力影响政策以进一步维持、扩大其获取垄断暴力的经济权力,更引起了耙粪者的极大关注。于是,除了极少数的例外(如特纳,George K.Turner),工商企业尤其是大企业就在耙粪者眼里成为一切腐败与社会罪恶的渊薮。
另一方面,耙粪者对其新闻实践的目的与意义也有着清醒的意识。对于19—20世纪之交的大部分耙粪者来说,揭丑、耙粪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耙粪的目的乃是用耙粪新闻暴露政治的腐败、经济的堕落以及社会生活各领域里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新闻唤醒公众的政治觉醒并召唤其更多地投入到社会政治、经济领域的法制建构与制度更新。这种意识集中表现在史蒂芬斯为回应罗斯福对耙粪者的批评而写给罗斯福的一封信中。面对罗斯福总统称耙粪者“目不旁视,只会低头盯着地上的垃圾”、“从不抬眼仰望天国的桂冠”的指控,史蒂芬斯写道:“我并非在搜寻犯罪或欺诈行为的证据……我所探寻的,是从市政府、州政府直到联邦政府的各级政府何以被改造得不再代表公共利益却代表私人利益的原因、目的和具体方式;是何以践行正义如此之难的原因;比如对您来说,也就是在您为我们的公平交易而战时您的权力何以是必需的的秘密。简而言之,我只不过是在尽力解释,您何以需要强迫参议院通过食品卫生或管制铁路法案的原因。”(see Chalmers,1959:311)史蒂芬斯接下来坚称,他和其他耙粪者从来没有忘记仰望天空。这个天空,史蒂芬斯说,就是美国式民主。鉴于政治家、商人、银行家以及知识分子等社会精英阶层纷纷深陷社会腐败的泥潭而不能自拔,耙粪者寄其社会与政治理想于数量庞大并且逐渐启蒙的普通民众。因此,史蒂芬斯才会在《建设者》(The Upbuilders)中鼓吹民主的领导是“唤醒公民起而行动,而不是代行其事”;亨德里克也在报道俄勒冈州的公民倡导与全民公决(Initiative&Referendum in Oregon)时欢欣鼓舞地称:“一大群美国公民已经具体地表达他们的政治理念,并将为美国式良知提供新智慧。”耙粪者相信,如欲保卫法律、正义及人民的自由,就必须揭露一切犯罪者与合谋者,也必须教育、启蒙、唤醒所有人一起努力推动体制的改革。
从总体上说,耙粪者既非现行社会制度的颠覆者,也非愤世嫉俗的旁观者,他们是社会改革的积极行动者、实践者。几乎所有的耙粪者都相应地提出了自己的社会改革主张。正如普罗泰斯(David L.Protess)等人所说,耙粪者“是改革者,而不是革命者。他们报道现行体制的缺点,意在寻找改进的方案,而不是倡导颠覆它。通过指出某个特定政策、方案的错误,耙粪新闻为决策者提供了不影响权力分配格局而采取行动纠正错误的机会”。(Protess,1991:11)尽管耙粪者的政治、社会主张并不一定为公众与政策决策者全盘接受,但其揭丑实际上成了社会改革的第一步。罗斯福总统领导的进步主义改革之所以能获得成功,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应归之于耙粪新闻这一强有力的助推器。莫里(George Mowry)甚至说:“与那些为耙粪杂志写作的通俗作家们比起来,很可能没有任何一种力量更有资格对进步主义运动的成功负责。”(Mowry,1946:20)莫里认为,正是因为耙粪者“虔诚的探查目光”和“神圣的揭露之笔”,公众才得以了解之前从未被揭露过的政治、经济、社会诸领域的真相及其存在的问题,进步主义社会改革才有了政治、社会调整的具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