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论与讨论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调查分析,本文呈现了新闻从业者运用社交媒体进行政治参与的基本情况,并对影响因素进了分析。本研究有以下发现值得讨论:首先,从业者的社交媒体使用行为对其政治参与存在显著影响。在社交媒体运用中,特别是针对社会议题的“公共表达”和对新闻行业及新闻生产的“后台披露”,对其政治参与带来显著的正向影响。前者充分利用了社交媒体的公共性职能,后者作为一种越轨性使用,冲击了个人职业身份。反之,仅仅对单位、同行或同事的报道进行转发扩散这种职业性的使用并无法提升政治参与程度,还具有负向效应。可能的解释是,新闻从业者仪式性、职业性地进行转发扩散相关报道,受制于时间和注意力的替代性,反而不利于在社交媒体中的政治参与。

其次,社交媒体效能感正向影响到政治参与程度。但本研究中,尽管从业者拥有较强的社交媒体效能感,但其政治参与程度较低。这意味着,受制于体制和工作环境,从业者的社会表达和参与并未充分彰显。另外,研究发现,与微博不同,微信的使用依赖反而降低了从业者的政治参与程度。这意味着社交媒体也存在公共性的属性差异。微博偏于公共表达,而具有封闭性和小群体特征的微信更像是群体内部讨论的个体叙事。这些不同属性的社交媒体使用情况带来的影响差异还需要在更广泛的群体中加以检验。

最后,就组织因素而言,新闻从业者的社交媒体效能感和政治参与在组织特征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第一,就单位类型而言,社交媒体效能感和政治参与程度均在新闻从业者的单位类型上存在差异。在本研究中,广播电视系统的记者社交媒体效能感最高,但在政治参与方面最低。而新闻网站的从业者在社交媒体效能感和政治参与方面均得分较高。第二,就岗位类型而言,新闻从业者社交媒体效能感在岗位类型上存在显著差异,而社交媒体参与程度则不存在。第三,就工作职称而言,新闻从业者社交媒体效能感在岗位类型上不存在显著差异,而在社交媒体参与程度则存在显著差异。研究表明,新闻从业者的组织因素深刻影响到社交媒体效能感和政治参与程度,尽管这种影响存在差异。

除了以上结论外,本研究主要理论贡献如下:首先,本研究对周葆华(2014)的新闻从业者社交媒体运用量表进行了经验检测。与其三种模式不同的是,本研究提出了四种分类模式:工作运用、后台披露、公共表达和职业扩散。四种模式均对社交媒体中的政治参与产生了显著影响。但这种影响存在差异,职业性扩散带来负向影响,即新闻从业者运用社交媒体转发本单位、同行等工作信息越多,越不利于其参与政治参与。其次,本研究综合检验了个体属性、组织因素、媒介行为变量和媒介心理变量形成的社交媒体政治参与差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建立了分析社交媒体中政治参与问题的综合框架,这一框架适用于在不同职业群体中加以分析。

本研究是基于便利样本进行的研究推论,同时在社交媒体政治参与等测量方面也存在改进之处,特别是新闻从业者在社交媒体中的公共表达与政治参与量表中的某些题项存在类似之处,然而这也恰恰说明,网络的独特意义就在于它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了原有的“媒介使用”和“政治参与”间的清晰界限,某些对网络的使用本身已经构成参与行动的一部分(吴惠凡,2015)。本研究推论的有效性有待于在不同的社会场景和更广泛的样本群体中加以检验,以深化和丰富对社交媒体、新闻从业者及政治参与等问题的认识。

【本文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8批面上资助成果(资助编号:2015M580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