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邸报的“官方本”与“非官方本”

四、清代邸报的“官方本”与“非官方本”

由于清代存在“提塘报房”和“民间报房”两种不同性质的报纸发行机构,因此,必然带来报纸性质上的区分:官报与非官报。

1.何为邸报的“官方本”和“非官方本”

所谓“官方本”邸报,就是由提塘官从六科廊房抄出,经提塘报房的转抄或印刷,而后发往各省督抚提镇的邸报。从信息的编辑、整理到抄写印制,再到邸报的发布传播,每一个环节都是由提塘部门系统完成,带有鲜明的官方运营的色彩。有人曾提出清代“邸报”不具有官方色彩。主要的依据是邸报的管理者身份不是中央政府选派的。笔者认为:提塘官是各省地方政府选派的,虽然不是由中央政府选派,但是都经过中央政府认可或默许的。同时,各省地方政府也属于政府管理部门。提塘在提塘报房中制作、编辑、发行的邸报,自然属于官方本邸报。换言之,凡是经由驻京提塘所控制、提塘报房所经营的邸报,均属于“官方本”邸报。

相反,凡是由民间报房所编辑、整理、抄传的邸报,均属于非官方邸报,其版本自然就是“非官方本”。虽从道理上说起来简单,但实际上,判断起来并不容易,因为,到了清代中后期,邸报的“官本”与“非官本”已经非常模糊了,官私融合,甚至到了无法分辨的程度,这也是有些学者认为清代邸报不具有官方色彩的原因之一。

应该说,清乾隆以前,邸报的官方色彩很浓。因为,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出现“伪孙家淦奏稿案”,乾隆二十年(公元1755年)御史杨开鼎上折“请除开设小报房之弊”,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议准:“嗣后提塘公设报房,其应行发抄事件,亲赴六科抄录。刷印转发各省。所有在京衙门抄报,总由公报房抄发。”〔27〕意思是不准民间报房经营邸报业务。到了清代中后期,提塘报房开始名存实亡,提塘为了省力省钱,把大部分的“邸报”编辑、发行业务,交给了民间报房来经营,直至后来出现提塘官反而从民间报房那里定制、购买邸报的情形。所以已经很难分辨何为“官方”何为“非官方”。但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邸报类型,在清代是存在过的,特别是在清初的几个朝代,提塘邸报与民间报房邸报的经营管理是有性质区别的。

2.清代中期以后,邸报业务由“官方”走向“非官方”

纵观整个清代邸报发展史,其走向总体上是由官方走向非官方、由政府走向民间。一般来说,清代乾嘉以前,邸报的发行基本上由官方垄断的,或者说官办邸报占主导地位。邸报具有鲜明的官方色彩,其版本多属“官版”。

清代中期以后,随着民间报房的出现和增加,清代的民间报业开始崛起,特别是到了同光之后,民间报房数量大增。据称:“嘉道年间有报房1~3家,咸同年间发展到6家,光绪年间有报房达15家之多,分别为聚兴、聚升、聚恒、合成、信义、杜记、集文、同顺、同文、天华、公兴、永兴、洪兴、连升、天铺等,以聚兴、聚升、聚恒报房影响最大。”〔28〕民间报房在清中叶以后达到顶峰。在谈到清代民间报房勃兴的原因时,方汉奇先生这样解释:“由于雍正和乾隆初年都曾经禁止胥役市贩买阅邸报和私抄邸报,获准公开发行邸报的,在当时仅限于提塘及其所设的报房,因此,清代民间报房的出现和盛行,很可能是乾隆中叶以后的事情。”〔29〕由于皇帝的重视和禁止,不准民间报房活动。根据清制:“各省提塘官设报房,凡钦奉谕旨及题奏等事件,亲赴六科钞录刊印转发。”〔30〕“各省发递科抄事件,例应责令提塘办理,以杜私钞讹传泄露之弊。”〔31〕这些条例是乾隆皇帝发现提塘报房被民间报人利用之后,产生了诸多弊端,才开始下令规定:设立公报房,各省驻京提塘必须要“亲赴六科抄录”邸报。换言之,每日去六科廊房抄录发行邸报是提塘官的主要职责之一,不允许任何懈怠。邸报业务均由提塘“公报房”操办,使得民间私人报房的发展受到严重打击。

但是,随着时光飞逝,岁月流转,各省驻京提塘,日益怠惰,并不能尽职尽责,各种弊端不断出现。根据规定,驻京提塘三年一任,但是有不少提塘不能及时更替、及时补缺。以至出现“期满而咨留七八年者”,出现“私相授受,雇倩他省提塘代理”者。〔32〕提塘管理,日益废弛。更有甚者,部分驻京提塘将每日亲赴六科抄报的职责,交给了民间报房去做。随着民间新闻出版日益活跃,开始出现民间报房代理提塘报房业务的情形。清代民间报房主人为了扩大报房业务,开始主动出击,兜揽业务,代替提塘官经营邸报业务。由此,非官方的民营邸报大行其道,实际上已经代替了官方的邸报业务。

据美国学者乔纳森·奥克库(Jonathan Ocko)研究:“根据条例,提塘必须每天亲自赴六科整理收集事务消息、抄写张贴文件,在他们自己的报房进行印刷,然后,再由官方邮驿派送出去。但是,他们并没有尽职尽责。实际上,提塘只是名义上管理着这些程序,报房的真正控制权落在私营的报房主手中,这些报房主同时也拥有日常出入六科抄传邸报的权利。一些提塘与书商签订协议由书商的报房印刷,而他们还没有属于自己的报房。到了同治后期,所有官方邸报很可能都由个别私人印刷出版商出版,这些书商和出版商也出版他们自己的非官方的《邸报》(Theoretically the official gazette was prepared in Peking by each province's resident Superintendent of Post(t'i-t'ang提塘)By law he was required to attend the Six Sections daily in person,copy the posted documents,print them at his own publishing house(pao-fang报房),and then send the gazette out by official post.In practice,however,the t'i-t'ang exercised at best only nominal supervision over these procedures.Actual control of the pao-fang lay in the hands of private bookshop owners,who also assumed the responsibility of daily attendance at the Six Section.Some of the t'i-t'ang simply contracted out their work to book dealers rather than maintain their own pao-fang,and by late T'ung-chin all the official gazettes were probably printed by a single private publisher.These same book dealers and publishers also issued their own non-official gazettes.)。”〔33〕

乔纳森表述得非常清楚。也就是说,清代中期以后,提塘官已经失去了对京报或邸报的实际管理能力,代之而起的是民间报房主人。民间报房主人取得了邸报的抄录权之后,再在自己的报房内进行编辑、整理、印刷,然后发行。邸报的官方性质迅速弱化,非官方性质明显增强,虽然,这些民间报房出来的非官方邸报,但是如果没有官方的同意,那么他们是不能发行的。换言之,也正是因为得到了官方的默许,民间的非官方报业才开始迅速发展壮大起来,但其整体运作毕竟是属于私营化运作的。

可以这么说,清代中叶以前,“官本邸报”,十分普遍,处于主流地位,而清代中叶以后,“非官本”邸报或民营邸报,日益占据主导地位,逐步取代了官方邸报成为整个清代报业的主体。

【本文为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官报——邸报史(11BXW004)”阶段性成果之一;安徽大学博士基金项目:“关于我国古代邸报的若干问题”成果之一。】

【注释】

[1]孔正毅,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等学校出版专业教指委委员。主要从事中国新闻出版史研究。
ZhengyiKong,Anhui university,professor,doctoral supervisor,school of journalism,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 professional education refers to the committee members.Mainly engaged in the study of Chinese news publishing.

[2]王书川,女,安徽大学文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
Shuchuan Wang,PhD.Candidate,school of Anhui university press 2015 graduate students.

【注释】

〔1〕关于汉代有无邸报的问题,目前尚有争论。戈公振为代表认为汉代存有邸报;(参见戈公振.中国报学史.北京: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22.)方汉奇等则不赞同“汉代邸报说”。(参见黄春平.汉代邸报考.新闻与传播研究,2008:2.)

〔2〕张涛.论西汉的“木简报”.新闻与传播研究,2001:2.张涛.“府报”探源.方汉奇.新闻春秋.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

〔3〕张秀民.中国印刷史.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28.

〔4〕孔正毅.科举制度与隋唐五代的图书出版事业.出版发行研究,2006:12.

〔5〕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5).

〔6〕徐松.宋会要辑稿,刑法一之八。中华书局影印本,第6465页。

〔7〕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一之四八。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395页。

〔8〕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1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86.

〔9〕张秀民.中国印刷史.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148.

〔10〕万历邸钞.台北:正中书局,1969年影印本,第1332页。

〔11〕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明史,卷231,顾宪成传.

〔12〕顾炎武.顾亭林诗文集(卷3),与公肃甥书.

〔13〕黄卓明.中国古代报纸探源.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83:105.

〔14〕尹韵公.中国明代新闻传播史.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132.

〔15〕永瑢,等.历代职官表(卷21).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6〕(光绪朝)清会典事例(卷703).邮政·塘务.

〔17〕方汉奇.《清史·报刊表》中有关古代报纸的几个问题.国际新闻界,2006,6.

〔18〕“京报”源于明代,清雍正以后,京报代替了邸报,成为政府官报的统一名称。(孔正毅.明代“京报”考论.国际新闻界,2012,2.)

〔19〕王士祯.池北偶谈.济南:齐鲁书社,2007:62.

〔20〕Jonathan ocko.The British museum's Peking Gazette.Ch'ing Shih Wen-T'i(1973:Jan.)清史公报.第2卷第9期(1973年1月)The Johns Hopkings University Press.

〔21〕方汉奇.清代北京的民间报房与京报.新闻研究资料,1990,52.

〔22〕齐如山.齐如山随笔.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7:47-48.

〔23〕(清)佚名.邸抄.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13893-13900.

〔24〕京报(邸报)(第5册),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3:341-352.

〔25〕(日)内藤乾吉原校.六部成语注解.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1-2.

〔26〕方汉奇.清代北京的民间报房与京报.新闻研究资料,1990,52.

〔27〕(光绪朝)清会典事例(卷703).

〔28〕李润波.北京报业的奠基石——《京报》.北京档案,2007,6.

〔29〕方汉奇.清代北京的民间报房与京报.新闻研究资料,1990,52.

〔30〕大清会典(卷51).

〔31〕(光绪朝)清会典事例(卷703).

〔32〕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1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194.

〔33〕Jonathan ocko.The British museum's Peking Gazette.Ch'ing Shih Wen-T'i(1973:Jan.)清史公报.第2卷第9期(1973年1月)The Johns Hopkings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