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与风险

威胁与风险

我们在本章中关注的安全战略包括采取措施保护国家领土完整,不受恶意使用的军事力量影响;努力保障国家的自主性不受可能的武力使用造成的政治性影响;以及制定政策阻止使用武力侵犯一国领土或核心利益的紧急情况发生。[7]当一国领导人认为该国正面临着一种确定的可能性,别国将对其发动进攻,或者出于政治性原因威胁使用军事力量时,该国就面临着威胁。当行为体有实力危害他人安全,并被他们的潜在目标视为有企图这么做时,就关乎威胁了。即使这样的威胁不存在,不管是因为国家没有危害他国安全的意图还是没有这样的能力,国家仍有可能面临安全风险。[8]

为了阐明威胁和风险的区别,我们可以想一想约翰·赫茨(John Hertz)和罗伯特·杰维斯(Robert Jervis)讨论过的经典的安全困境问题。赫茨和杰维斯解释说,当有着纯粹防御性或维持现状意图的国家采取政策维护其自身安全时,他们可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使他国采取反措施,并由此导致螺旋式上升的相互恐惧和对抗。[9]虽然不存在有意识的威胁,但是国家仍有可能面临严重的安全问题。

从现代信息角度来说,安全困境的本质在于不确定性和私有信息的存在。现实主义者早就承认过决策者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很难区分有掠夺性偏好的修正主义国家和只有防御性意图的现状国之间的差别。如果现状国能提供可靠信息将自己和急切渴望剥削无防备者的修正国家划清界限,也许有可能避免安全困境或使其缓解。[10](https://www.daowen.com)

另外一个理解威胁和风险之间区别的方法是以协作和协调之间的分析性区分为基础,这种区分最早是由阿瑟·斯坦(Arthur Stein)做出的,在导言中也有所提及。囚徒困境这样的协作性问题会因为涉及欺骗和剥削的潜在可能而引发威胁,而协调性(或讨价还价)问题不会引发威胁。协调情形下的问题在于博弈者出于竞争性动机可能无法达成共识,但是如果他们能设法达成共识,双方都会对结果满意,也都不会剥削对方。莉萨·马丁(Lisa Martin)对这一区分进行了进一步阐述,并讨论了保证问题。保证问题和协调问题类似,因为它们都不涉及剥削和欺骗的威胁,但是却会引发国家无法实现或维持互利式合作的风险,因为存在畏惧、不信任和不确定性。[11]

因此,安全安排可能不仅旨在应对安全威胁,比如在典型的联盟中那样,还要应对安全风险。因为处理不同安全问题的手段多种多样,我们可以想象制度形式也会各有不同。用来应对安全威胁的制度包括可以使成员识别威胁并有效反击威胁的规则、规范和程序。用以应对安全风险的制度则包括可以使成员提供和获取信息、管理纠纷的规则、规范和程序,从而避免引起安全困境。威胁和风险之间的区分是我们分类法的第一块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