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结构
论坛的主要结构性创新出现在1995年第二次东盟地区论坛中。论坛同意成立两种工作组负责每年为期一天的外长会议无法处理的会间讨论。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在1994年第一次论坛上曾最早提出一轨会间工作的提议,但是当时主要因为中国的反对而遭到拒绝。[56]1995年该提议被再次提上论坛议程。[57]这个问题被保留在议程上,主要是时任论坛主席文莱外长的倡议。论坛同意成立一个一轨会间进程,但是对其命名和使命做了妥协。中国反对使用“工作组”一词,也反对无限期的时间表,因为二者都带有强制度化的味道,而且中国只想成立两个会间组。这导致了两个类型下的三个小组的建立——两个会间会(ISM),一个负责维和行动(PKO),另一个负责搜索和救援(SAR);还有一个负责建立信任措施的会间辅助组(ISG)。在这两个类型中,会间会被认为是更暂时性的。它们的授权只是在1996年开一次会,等到第三次东盟地区论坛召开时再决定是否延续它们的任期。会间辅助组被看成有可能延续的进程,因为它承担的是更复杂、更敏感的建立信任措施问题。每个小组都会由一个东盟国家和另外一个发起国共同主持。中国虽然明显不是很热心,但是还是接受了。[58]
会间辅助组和会间会最终为论坛提供了对地区安全问题解决方案进行更详细调查的过程。这使有特别专业知识的和(或)有兴趣的国家能够影响会间工作。由此,与加拿大共同主持了维和行动会间会,与日本共同主持了建立信任措施会间辅助组,而与美国共同主持了搜索与救援会间会。在所有这些活动中,议程都是应中国的请求事先协商的。比如,在加拿大确定关于维和行动的会间会议程时,它不得不在至少一个议题的措辞上向中国让步,“维和行动常备安排”(做出预先态势,为维和行动准备好一个师的军力)。中方要求去掉“常备安排”,因为军方不想被迫把自己和地区维和行动绑在一起,连一点这样的暗示都不行。加拿大将其重新命名为“维和行动安排”,内容基本保持不变。[59]有意思的是,后来在第三次东盟地区论坛的主席声明中,文件要求参加者考虑参与维和行动“常备安排”。[60]显然中国最终愿意为了共识,把它对措辞的反对搁置一边了。(https://www.daowen.com)
虽然论坛在1995年成立会间会和会间辅助组时是尝试性的,但是在1996年将所有三个小组的授权和期限都延长了,并且支持这些小组的具体建议。最让论坛参加者感到意外,但是与中国舒适度增强这个论点一致的,是中国在1996年的论坛上,主动提出在1997年3月和菲律宾共同主持一个建立信任措施的会间辅助组。中国现在成为会间进程的一部分,这是1993年没人能想象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