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降低时的制度调整:三个案例

威胁降低时的制度调整:三个案例

我们认为,结盟或联盟发挥的功能在威胁转变为风险时对成员国的价值降低了,但是安全管理制度所能发挥的功能会变得更具潜在价值。因此在威胁消失但是风险犹在的情况下,国家有寻求将结盟或联盟转变为安全管理制度的动机。在这一部分,我们简要考察成功处理了成员所受威胁的一个联盟和两个结盟:在拿破仑战争中建立并在1815年重续的四国机制(Quadruple Alliance);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9年)中的盎格鲁—法兰西结盟,1917年美国也加入其中;以及英国、苏联和美国在1941和1945年之间的大联盟(Grand Alliance,我们称之为结盟)。每个结盟或联盟后来都做了建立安全制度应对战后风险的努力,但是这些制度在成员国致力程度、持久性和有效性方面各有差异。我们的断言是从结盟或联盟成功转变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三个条件:(1)安全环境转变为一种风险而不再是威胁;(2)先前建立的是一个真正的联盟——一个制度——而不仅仅是一个结盟;(3)先前的联盟是混合性的,拥有一些旨在缓解成员间纠纷和阻止出现安全困境的规则和做法。

拿破仑和欧洲协调(Concert of Europe):欧洲协调由拿破仑战争中获胜的盟友和复辟了君主立宪的法国一道建立,通常被看作是成功的安全合作范例。对欧洲协调的普遍解释是,英国、奥匈帝国、普鲁士和俄罗斯这四个欧洲大国承认,他们以前的竞争性行为使拿破仑统治下的法国得以征服欧洲,并在这个过程中几乎毁掉了大部分欧洲,由此导致了欧洲协调的产生。到了1815年,这些国家不再把彼此视为威胁,包括已经重新建立了合法君主立宪制的法国,但是他们担心大国竞争内在的风险。他们认识到一个稳定的、能够抵抗革命的欧洲符合他们实质性的长期共同利益——也就是说“问题持久性”很高。他们同时认为,很多问题出现时都会产生令国家寻求单边优势的诱因,但是这种自私自利的行动会再次导致战争。因此“问题密度”也很高。认识到他们的共同利益所在,这些大国制定了一个以协商、互惠规范和预防单边优势、支持相互制约的行为规则为基础的体系。[35]正如路易兹·理查森将在第二章展示的那样,这个规则和规范体系(无论根据何种定义都算得上一个安全制度)对19世纪上半期大国之间的安全关系产生了意义重大的影响,并有利于他们之间实现史无前例的和平。

我们的论点将欧洲协调的形成不仅仅归功于问题持久性、问题密度和成员之间的共同价值观和利益,还归结于之前的反拿破仑联盟是一个混合性的制度。最早的反法联合通常是临时性承诺,国家可以而且事实上都轻易脱离了。面对法国军队带来的进攻威胁,往昔的盟友在关键时刻背叛,促成了拿破仑的军事成功。确实,直到1812年,欧洲大国与其说是被法国的军事力量,不如说是被他们自己的背信弃义打败的。不过,随着类似行为的徒劳无益对欧洲领导者来说越来越明显,他们开始在反对法国的外交和军事战役中努力寻求更明确的承诺和更大的协调。像施罗德表明的那样,1812年之后欧洲领导者在管理和限制诱惑方面做得更好了,比如利用他国、寻求与法国的交易这样的诱惑。高层决策者几乎不间断地会面,自觉地遵守限制利用时机获得单边利益企图的规则。反拿破仑联盟不仅针对外部威胁,也旨在监督盟友,减少背叛的潜在可能或缓解背叛造成的影响。[36]也就是说,后1812年联盟在很大程度上是混合型的安全制度。因此,根据我们的框架,当梅特涅和卡斯尔雷这样有远见的领导者寻求建立一个管理他们的竞争对手和不确定性的机制时,后1812联盟的基本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充当了其先例就不足为奇了。

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凡尔赛体系: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终止了对获胜的西方盟友安全的严重威胁,但是诸如布尔什维克主义、德国的复兴以及前奥斯曼和哈布斯堡王国民族主义的传播这样的风险犹在。国联的目标旨在应对这些风险。然而,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成功条件——预先存在一个混合型联盟制度——在1919年的时候还不存在。

英国和法国之间签订的友好协约(Entente Cordiale)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胜利联合提供了基石,但是它是两个传统对手之间非常松散的联合。1914年战争爆发时,“战略部署和军事协调这两个关键问题还没有解决……因为两国都想争夺对统一战线的军事权威和战略的控制,这为两个盟友之间的消耗战埋下了伏笔。”[37]在三年多的时间里,这一争夺在使两国政府相斗的同时,也分裂了各国的政治和军事领导者。英国和法国政府都想给对方施加更多负担,为自己获得更多利益,而各国的军事和政治领导者也彼此争夺对战略和战术的统治权。直到1917年11月才在英国首相劳埃德·乔治(Lloyd George)的坚持下成立了一个最高战争委员会,授权准备战争计划,但需获得相关政府的批准;直到德国1918年发动进攻,而英法对此做出了缺乏协调的应对,震惊之下,费迪南德·福煦(Ferdinand Foch)将军才被任命为西部战线的最高总司令。即使在那时,福煦也没有给予向下属指挥者发号施令的权利,只能对军事行动给予“战略性指导”。由于相关政府之间,有时一国政府内部“对他们为之战斗的目标和实现目标需要运用的手段持有异议”[38],有效统一指挥无法实现。为最高战争委员会建立的官僚机构也无法克服联盟利益的根本不同。[39]

安全问题的决策是以可用资源和权力状态为基础的权宜性讨价还价,而不是对制度化规则、规范和做法的遵守。[40]确实,当形势发生变化时,英国和法国签订的协议常遭受机会主义式的违约。比如关于中东问题的锡克—皮科协议的命运。英国在1918年将其推翻,令它的法国盟友甚为沮丧。[41]当年10月3日,劳埃德·乔治告诉战争内阁,“是英国赢得了中东战争,法国没有理由从中获利”。[42]

英法友好协约缺乏制度化,这意味着战后体系的规划者只能从头做起建立他们的制度。这个战后体系以国联为中心,而以美国的背弃和英法德的软弱作为起点的国联,其不幸经历早已为大众所熟知。国联根植于《凡尔赛条约》中,该条约甚至在战胜国的民众中都未能获得合法性。和1815年对法国的做法不同,德国没有被重新融入互惠性的国际秩序中。1918年的战胜国没能建立起有效的战后安全制度。(https://www.daowen.com)

如果盟国当年建立起了制度化的联盟——既是聚合权力的手段又是管理的有效工具——那么国联的历史或许就会完全不同。美国参议院也许会更愿意加入,促进盟友间合作的做法也许会对1919年后盎格鲁—美利坚—法国的合作产生溢出效应。不过,也有可能利益和狭隘主义的离心作用甚至使这样一个国联也出现分裂。我们可以肯定说的只是国联未能成为一个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我们的论点是一致的,因为一个非制度化的结盟没有转变成一个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大联盟和冷战:在二战期间,苏、英、美三国由大同盟联系起来,按照我们的标准,这个联盟算不上真正的联盟,更接近于结盟。出于后勤需要,这个联盟比一战时的英法友好协约制度化程度要高,但是它的制度化因为利益冲突和强烈的相互怀疑而受到了制约。大同盟完全是为了应对国家存亡需要的产物。前20年几乎没有为盎格鲁—美利坚国家与苏联之间提供友好关系的基础,倒是为它们相互怀疑提供了很好的理由。不过,在经历了德国1941年6月对苏联的进攻以及日本在同年12月对珍珠港的袭击之后,这三个国家的命运被连在了一起。苏联的存亡成了英国安全的关键。丘吉尔首相说,“如果希特勒进攻地狱,我在下议院至少要替魔鬼美言几句。”[43]虽然这个结盟没有在任何三边条约中正式成文(确实,只有苏联和英国签订了一个正式条约),但是这个结盟是以1941到1942年之间的一系列会谈和承诺为基础的。[44]

结盟的基石是,尽管英美在太平洋同日本作战,但是各方同意打败德国是毋庸置疑的首要任务。这个协议意味着英美致力于欧洲的“第二战线”。它也带来了西方对苏联的大量后勤援助,包括海上运输成千上万架飞机坦克和几十万辆卡车。[45]在情报方面的合作也很广泛。[46]不过,虽然美国和英国发起了在北非的联合军事行动和诺曼底登陆,但是没有和苏联一起开展过类似的联合指挥。因为战争是在相互独立的东西两线进行的,苏联及其盟友之间的联合军事行动受到了限制,只进行了美国和英国的飞机利用苏联基地在匈牙利开展的轰炸行动,以及在北方的联合海军作战。

虽然三国调整了他们各自独立的做法以赢得战争,他们没有就应对彼此怀疑的规范、规则或者程序达成完全的共识,尤其是苏联一方与另一方的盎格鲁—美利坚国家之间。最重要的是,盟军从未就东欧和中欧这个难解的问题取得制度性解决办法:如何既确保该地区小国的独立,又不会使苏联担心自己的安全。近期德国入侵的历史,十月革命后苏联与西方之间强烈的敌意以及斯大林的领土野心让这样的解决方案无法达成,尽管在战时的德黑兰(1943年)、雅尔塔(1945年)和波茨坦(1945年)会议中都做了努力。[47]

缺乏高度制度化的战时联盟无疑使俄罗斯和美国之间战后合作变得更为困难。但是即使存在这样一个联盟,苏联与西方的根本性竞争也很可能阻止广泛的合作。到了1947年,安全环境仍属于威胁而非风险性质。我们的论点是:针对威胁的联盟转变为安全管理制度需要两个必要条件,即不存在来自原有伙伴的威胁以及以往制度化合作的存在。而在二战以后,这两个成功转型的条件都不存在,因此尽管有《联合国宪章》第六章和第七章的条款规定,联合国也没有在二战后成为一个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这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