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欧安会应对共同风险:多边机制成为国家偏好

强化欧安会应对共同风险:多边机制成为国家偏好

东欧和平演变、苏联解体,彻底结束了东西方政治冲突和军事对抗的迫切威胁。但此后,欧洲出现新的安全挑战。中东欧新建立的民主国家,社会和政治局势不稳,这给欧洲带来了新风险。国家内部以及跨国境民族冲突,历史遗留以及新产生的领土冲突和分裂运动,成为欧洲安全议程中的首要问题。国际局势的重大变化对某些国家,甚至对整个欧洲的安全都构成了挑战。德国政府认为,对于这些新风险、新问题,任何国家都无法独自应对,应该寻求多边解决。正如德国外长根舍所说,需要“更新思维和政策”,安全只能通过合作来实现。[15]“安全伙伴关系”“稳定伙伴关系”以及“全欧洲和平秩序”这些表述频繁出现在德国总理科尔和德国外长根舍的讲话中。1989年11月柏林墙倒塌之后,“合作安全”成为当时德国外交的口号。

德国的全欧洲安全合作战略的核心是欧安会。欧安会成员国范围广泛,是一个涵盖整个欧洲的合作框架,该机制一方面可以用来引导新建立的民主国家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政治转型、维护稳定提供一个多边合作平台。1975年所签署的《赫尔辛基最终法案》,以及1989—1990年期间35个欧安会成员国共同通过的文件中所包含的规范和规则,构成了各国外交政策和国内政策的法律依据。根据这些政治上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各国政府同意,民主是唯一合法的权力组织形式,接受市场经济原则和人权、少数族裔权利的西方标准。德国认为这些原则、规范和规则是东西方冲突结束后欧洲合作的基础。

为了有效促进欧洲稳定,应对中东欧和苏联社会、经济和政治转型,德国认为必须加强欧安会,因此提议举行欧安会领导人峰会,使欧安会成为“欧洲历史新篇章的起点”。[16]德国政府领导人多次雄心勃勃地公开表示,要支持加强欧安会。科尔和根舍之间似乎存在某种竞争关系,看谁在欧安会改革方面的讲话更为强硬。[17]根据他们的判断,欧洲需要深化和补充欧安会的规范基础,加强欧安会原则、规范和规则的落实,消除欧安会原有职能范围的局限性。冷战时期,欧安会是铁幕双方国家协调政策与磋商的重要机制,而现在,欧安会应成为建立新的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18]因此,欧安会应该承担新的职能,比如,管理并解决新出现的风险和冲突,促进民主化进程。此外,新职能需要制度支撑,新的政治架构须包括有效的决策程序、新的职能机构,以及多边行动工具。因此,为了促进政治层面的改革,德国政府公开建议建立外长理事会,并定期举行领导人峰会,增强成员国之间的信心,缓解和防止冲突升级。此外,德国还提议建立多个机构和会议机制,在操作层面强化多边举措与合作项目的落实。此外,各国还讨论建立危机预防与和平解决争端机构、军控协议核查机构、民主选举标准监督机构、少数族裔权利机构和环境问题共同管理机构。(https://www.daowen.com)

为了配合德国政府领导人这些雄心勃勃的讲话,德国在谈判桌上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政策建议。[19]这样看来,德国无疑是欧安会改革的积极推动国,[20]德国希望推动欧安会制度化建设、加强欧安会的政治作用。然而,德国的倡议遭到其他欧安会成员国不同程度的反对。欧盟和北约内部的谈判,最终决定着全欧洲合作的走向。1990年11月20日,欧安会成员国在巴黎通过了《新欧洲巴黎宪章》。[21]在制度化建设方面,欧安会从政治层面构建了一个高级别会议体系,其中包括领导人峰会、外长理事会、后续落实会议(之后还成立评估大会)。欧安会还成立了高级别政府官员和外交官定期会议(高官委员会),具体负责理事会筹备工作,落实共同决定。在功能层面,欧安会建立一个常设性机构,该机构是一个小规模的国际机构,是欧安会常设组织框架的组成部分。这些工作机构为欧安会政治层面的活动提供行政支持(秘书处设在布拉格),并作为专门机构承担各政策领域的工作(华沙自由选举办公室、维也纳冲突预防中心)。此外,各政治会议及相关机构还通过建立“机制”和“任务小组”,来落实各方所达成的协议。这些“机制”为冲突和危机情况下的磋商和决策提供了预先设定的程序。比如,“非常态军事活动机制”,[22]其目的是应对可预见的突发性军事威胁。“人权机制”,其目的是应对可能出现的侵犯人权的举动。这些机制有助于开展调查工作,欧安会可派遣观察员到有关地区,收集或核实有关信息,而调查结果是各国国内或国际政治决策的重要依据。

从德国政府对国家安全新局势的分析和判断可以看出,德国认为欧洲各国的安全政策相互关联,有必要通过集体行动应对新风险,而多边机制有助于各方建立合作,共同应对这些风险。多边机制合作是各国应对新安全挑战、实现和平转变、保持国家经济繁荣的共同战略选择。分析发现,这些目标和战略相互交织在一起,建立多边制度化合作是目的,而非手段,实际上,多边制度化合作已成为德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