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一个困惑的解释:机制转变与合作问题
四国面临一些具体的合作问题,而各国的政策与偏好、对威胁的认知、权力分配等本质特征存在差异,对这些因素的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何种机制框架可以更好地防止或限制合作方的背叛行为。研究表明,[22]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合作问题和协调问题。合作问题指国家间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合作,而协调问题指国家间利益趋同的情况如何实现合作。合作中,利益冲突和利益趋同两种情况往往同时存在。在利益冲突情况下,正如囚徒困境所示,各国的最优解或平衡解均导致合作方相互背叛或不合作。而利益一致的情况下,各方倾向于合作,合作是平衡解,是各国所希望实现的,这种情况下的合作具有必然性。但在利益一致的情况下,合作同样会遇到问题,合作可能产生多种结果,国家必须在这些结果之间进行协调与选择。
葛兰·施耐德(Glenn Snyder)的一次研讨会发言提到,[23]同盟国放弃合作,是因为联盟内聚力不够。在危机背景下,当合作方出现重大利益差异时,彼此都会担心盟友会出于合作成本考虑,而选择放弃合作,因而考虑选择背叛合作。另外,各方还担心陷入所谓的合作陷阱,即盟友为实现本国利益,将自己拖入与己不相关的冲突当中。在危机情况下,即使各方存在利益差异,但合作是解决危机的关键,这时各方应该建立高度制度化的合作,防止背叛,建立互信。而在危机缓和时,特别是当各国具有不同偏好时,制度化程度较低的磋商即可满足各方合作需要。
1995年,同盟国占领德国的安排到期,德国加入北约和西欧联盟,四国之间的权力结构发生变化,四国的利益与偏好发生转变,这些因素有助于我们理解四国磋商机制演进的原因。最初,四国磋商的级别较低,磋商内容具有针对性。从同盟国立场看,让德国参与磋商,并确保德国的合作,是控制德国在柏林及相关敏感问题上政策的有效方式(比如波恩政府强调柏林是联邦德国的领土,是联邦德国的一个州;再如两德关系问题)。四国磋商须顾及德国的关切,不再寻求延长占领安排,同时让波恩在同盟国特权领域,比如在与苏联谈判等事务中发挥一定作用。
制度设计与权力结构具有相关性。法、英、美作为二战战胜国为战败国德国以及西柏林设定了行为规则。西柏林的生存依赖于美国、法国和英国的合作,因此西柏林接受了这些规则。阿登纳政府出于国内政治考虑,不断提出并推动一些新动议,如德国统一、增强四国磋商进程的重要性等。而同盟国出于策略考虑,默认了阿登纳政府的要求。若阿登纳在大选中失败,社会民主党政府上台,则可能会破坏联邦德国融入北约或刚刚建立的欧洲共同体等西方制度体系的努力。由于三国之间的利益冲突较小,因此三国建立某种协调机制,并偶尔邀请德国参加协调和磋商,则足以应对当时的情况。
但当50年代后期东西方关系恶化,情况发生了变化。四国之间出现明显的利益分歧,原有磋商机制已不足以解决合作问题。第一,由于危机的严重性以及各国之间广泛的利益分歧,各国对合作背叛或合作陷阱的顾虑不断加深。在此情况下,美国霸权国的强大领导力及决心,对维护西方在柏林问题上的信心,防止合作背叛具有重要作用。第二,高级别政府代表参与磋商、高度制度化的合作规则,是消除各方合作疑虑、制约各方行为的必要条件。第三,允许德国全面参与合作,是消除德国疑虑,避免德国背叛合作的重要手段。但由于英、法反对,德国融入合作的过程时断时续。柏林应急安排需要军方及其他领域专家参与,商讨须秘密进行,因此四国成立了专门的磋商机制,这个机制最终发展为一个职能单一的制度网络,这种制度安排体现了四国权力结构的变化,目的是为了应对四国所遇到的合作问题。
虽然四国在应对苏联威胁问题上具有共同利益,但是四国有着不同的政策偏好。美国的政策有四个目标:遏制苏联、防止全面核战争的爆发、维护美国在西方联盟中的领导地位、确保联邦德国不脱离西方阵营;保持美国在德国的影响力对遏制苏联至关重要。实现这四个目标,美国需要在避免军事冲突、避免削弱西方联盟的情况下,维护西方在德国的权责,保证西柏林通道畅通,确保西柏林的生存能力(这是波恩的要求,这里专指西柏林,而非整个柏林)。英国对维护同盟国在柏林的权责不是特别关心,它更关心的是如何消除军事冲突隐患,因此英国提出欧洲应实现非军事化,但这意味着会疏远德国。英国对苏伊士运河战争的失败依然记忆犹新,这场失败让英国人学到,不到万不得已不使用军事手段,英国须与美国保持密切的特殊关系。而法国从苏伊士运河战争中学到不同的东西,即法国与美国的利益差异很大,危急关头不能依赖美国。戴高乐上台后,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在国防事务上保持本国的主动性,二是寻找美国之外的合作伙伴。他找到了阿登纳主政的德国。法国在柏林问题上的最大利益是维持法国在柏林的特殊地位,在这点上,波恩不顾美国反对,给予法国支持。联邦德国是四国中最弱小、最脆弱的国家,它不仅在政治经济上依赖于美国,而且还担心会被同盟国所抛弃,德国对此无能为力。为了在四国磋商中取得平等地位,德国逐步调整对美政策,而英国很快加入美国的谈判策略,法国则迫于外来威胁不得不采取合作态度。但外来威胁趋缓时,法国便开始脱离四国磋商,甚至抵制华盛顿大使小组。但这时,法国这些消极行为不会取得什么功效,法国根本无法撼动美国的领导地位,也不会影响美国对苏联的政策。
上述两个时期,四国合作问题的本质决定了四国磋商机制的职能与形式。柏林危机出现之前,关键性合作问题是如何达成一项关于德国与柏林问题的协议,让各方都能从中平等获益。这时,各国有一个共识,即不能让德国统一问题损害欧洲安全,要让德国继续追随西方。因此,当时做出的制度安排具有较低的正式性和指导性,其目的主要是协调彼此政策。当苏联威胁的影响显现后,合作问题出现重大变化。英国和美国担心军事局势恶化,局势恶化会损害两国利益,德国政府则担心其政治利益被各方忽略,法国也有同样的顾虑。西德是法国的战略屏障,任何政治或军事变化都会立刻影响到法国。危机时刻,四国的利益有很大差异,其战略也相互抵触。美国与英国的首要目标是避免陷入难以控制的军事冲突,德国则担心被各国所抛弃,德国除了依靠同盟国之外没有其他选择。法国则希望保持政策的自主性,法国一直担心最终各方将放弃合作。为了应对利益差异所导致的合作困境,防止出现合作背叛,各方需要建立一套由具体规则构成的周密的制度网络。合作需要霸权国的存在来维系,霸权国的权力可以遭到其他国家的嫉恨,但不能遭到挑战。只要大家认为面临着共同威胁,那么四国之间的团结,以及北约成员国之间的团结就可以得以维系。
后来,局势有所缓和,国际环境再次出现重大转变。四国合作的内在凝聚力也随之减弱,合作的规则和程序不再那么明确,活动的中心也从华盛顿转到波恩。出现这两项变化是意料之中的事。当国家具有相似的政策偏好时,合作问题则让位于协调问题。但如何解释活动中心转移到波恩?为何解释威胁程度没有上升,但磋商复杂性却有所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认为联邦德国经济恢复,政治影响力有所提升,而同盟国在对待四国磋商机制时忽略了这一点。1963年年末,当迫在眉睫的威胁解除后,同盟国除了限制德国之外,并没有更多新办法来应对依然复杂的局势。而德国问题和柏林问题依然存在,但已不再是同盟国关注的核心问题,只有德国把这些问题当作头等大事。对于美国而言,越战和军控问题更加紧迫。只要德国明确告知美国其利益所在,并保证不干涉同盟国在德国的权责,美国就可以让出在四国机制中的影响力,允许波恩发挥更大作用。此时的四国机制仅仅是各方协调政策的平台,其形式已不再重要。(https://www.daowen.com)
另外一种解释认为,60年代局势缓和过程中,四国存在利益冲突,遇到了合作问题。美国和英国将缓和视为化解与苏联军事对抗的首要途径,双方签署了《禁止核试验、核不扩散协议》,美、英准备就缓和欧洲政治形势做出暂时性妥协。但在联邦德国看来,东西方任何协议都与其核心利益相违背,这些协议削弱了德国对统一的诉求,使德国统一更加难以实现。波恩的立场是,军控协议使西方失去了一个谈判筹码,而这个筹码原本可以用来要求苏联在德国问题作出让步。另外,民主德国加入这些协议,强化了民主德国被国际社会认可的诉求,削弱了波恩政府作为德国唯一合法政府的地位。与柏林危机时的情况有所不同,这次联邦德国似乎有更多选择,它不用再一味迁就同盟国。华盛顿担心波恩可能会效仿戴高乐,放缓加入北约的步伐。如果西德从军事一体化中撤出,西方联盟将失去一个至关重要的成员,该联盟就会有解散的风险。但德国背弃合作的风险是否确实存在,或者是否被各方注意到,这几乎不会影响事态的发展。美国和英国希望维持四国磋商,提高其机制化程度,甚至赋予德国更大的发言权,确保联邦德国处于该机制之内,对于两国来说有着重要的利益。
本文赞同第二种解释。对于第一种解释,四国不需要将波恩小组制度化,也不需要扩大其作用。对于第二种解释,将四国磋商转移至波恩,是为了在联盟体系内掌控德国,这似乎更合乎情理。本人将其称为机制的控制效应,这种效应防止了成员国背弃合作。
1969—1970年,德国新政府组建,威利·勃兰特(Willy Brandt)出任总理,德国关于统一的政策偏好发生转变,合作问题的严重性也有所缓解。经过一番痛苦的再评估,勃兰特考虑到如果坚持以往政策,联邦德国可能会受到国际社会的孤立,这更加不利于实现国家统一。勃兰特政府不再反对同盟国的缓和政策,而是将新东方政策作为工具,寻求扩大合作,并与苏联,甚至民主德国等东部领国,就领土问题展开谈判,寻求达成暂时性妥协。“通过亲善寻求改变”成为德国政府新的座右铭。波恩清楚,如果柏林状况得不到改善,新东方政策不可能得到国内的认可。而改善柏林状况,联邦德国需要同盟国的支持。
同盟国支持联邦德国,出于三方面考虑。1.只要德国的做法不违背同盟国的共识,德国的新东方政策是对同盟国缓和政策的有益补充。2.围绕柏林问题举行四国磋商,可以让同盟国控制德国新东方政策的走向与进展,使该政策符合同盟国的利益与偏好。3.联邦德国经济实力显著提高,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德国的军事实力,因此德国成为一个更有价值的合作伙伴,但同时德国的利益也不得不考虑在内。对于西方三国来说,波恩小组是控制德国新东方政策轴向与进展的工具,波恩小组比低级别磋商或一些临时磋商具有显著优势。虽然原有合作的核心问题已不复存在,但四国磋商所构建起来的制度网络却保留了下来。
关于机制演变的规律,虽然尚有许多问题未得到解答,但学界还是发现了一些一般性规律。其中最重要的发现是,合作问题的本质与机制化程度具有相关关系。当国家之间遇到安全困境时,这些国家倾向于建立一套专门机制来化解这个困境。当苏联威胁挑战西方核心利益时,西方国家的合作需求十分迫切,然而这些国家的偏好有所不同,而且有背弃合作的风险,因此为了维护合作政策的可信度,各国愿意接受一个详细而具体的制度框架的约束,并根据共同目标调整各自的战略。相反,当外来威胁消失时,建立由规范、规则、程序构成的制度体系的需求也随之减弱。这一解释是现实主义观点。
然而,四国机制的发展历史有两个阶段不符合这种解释。60年代中期,当苏联的外来威胁减弱,四国机制却遇到合作问题,显然,这并不是外来威胁的结果。法国退出北约一体化框架后,为了防止德国背弃合作,四国机制的具体议程有所调整,四国机制的活动中心也从华盛顿转移到波恩,德国政府也因此而受到鼓励,愿意继续合作。这段时期四国机制的发展动力,不是来自外来威胁,而是来自内部背弃合作的风险。另一个时期是柏林问题谈判期间,波恩小组有所发展壮大。当时也不存在外来威胁,这段时期高度制度化的动力,主要来自德国脱离西方缓和政策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