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定区域

不确定区域

制度的存在是为了减少互动主体之间的不确定性。它们通过将合作条件具体化和影响行为体的预期来降低不确定性。然而,由于两个根本原因,制度从未完全排除不确定性:事实方面的不确定和程序上的含糊。事实方面的不确定是指不清楚给定事件是否能被某个制度覆盖。比如,索马里公共秩序的失灵是联合国维和机制要处理的问题吗?因为信息不充分(在索马里真正发生了什么?)以及相互冲突的阐释(什么是公共秩序?),总有可能存在灰色地带,弄不清楚一个制度对其是否适用。但是即使明确了适用性,许多制度的规则允许在应用时有高度自行决定的自由。比如,一旦确定了索马里是联合国维和机制要处理的问题,需要获得谁的同意呢?同样,没有哪个规则能被完善到避免所有含糊性的程度。

埃德娜·厄尔曼·玛格利特把这些灰色地带称为一个制度的“不确定区域”,因为它“没有给进入该区域的事件提供任何行为指导”。[115]通常,这个区域可以通过提供严格的标准被控制在最小范围,比如冷战期间的维和情况。因为维和机制被限制在了小范围问题内——尤其是去殖民化问题——并且是在东西方冲突的严格限制下进行的,所以不确定区域是有限的,只允许很少案例质疑维和实践。

只要一个制度的不确定区域很小——意即大多数事件可以被清楚确定为制度适用情况或者不适用情况——就不会引起制度变化的压力。但是如果不确定区域扩大——如果出现越来越多无法确定是否应该处理它们或者该如何处理它们的事件——就会产生改变制度的动机,有意识地(通过制度改革)或自发性地(通过违规实践)改变。

当东西方冲突逐渐消退时,维和行动的数量急剧增加。有三个原因。第一,安理会比过去更能在危机形势下就某些行动达成一致。第二,有一种普遍存在的乐观态度,认为联合国能在国际安全中起更积极的作用,维和机制可以解决更广泛的紧急问题。第三,对维和的需求增加了,因为冷战的结束使消除地区冲突成为可能,而苏联和南斯拉夫这样的多民族共产主义国家的解体造成的新冲突在增多。[116]

这些冲突给联合国带来了大量问题,因此它们大都属于不确定区域,现有制度的适用性不是很清楚。在这样的情况下,维和机制被用作一个框架,因为它提供了既已牢固树立起来又灵活得足以适应新的后冷战环境的规则。然而,通过利用惯例并逐渐背离惯例的规则,维和机制非有意性地朝着两个方向转变。第一,通过介入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维和机制将其职能扩展到了托管领域。第二,通过走向执行和平,维和机制进一步扩展了其职能,背离了以前不使用武力的严格规定。

当联合国在20世纪80年代末承担维和行动时,它采用的是传统维和最不具争议性的形式:和平观察。[117]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联合国斡旋部队(UNGOMAP,1988—1990),目的是核实苏联军队从阿富汗的撤军;联合国伊朗—伊拉克军事观察员组(UNIIMOG,1988—1991),是为了确保两伊之间保持停火;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UNAVEM I,1989—1991),是为了促进古巴军队从安哥拉、南非军队从纳米比亚同时撤军;以及针对纳米比亚的联合国过渡援助组(UNTAG,1989—1990)。所有这些都保持在传统维和的限制内,并严格遵守维和机制的各方同意、保持公正和武力的最低使用原则。

就UNTAG包括了选举问题、人权、警察和教育职能而言,可以说它扩展了维和职能。[118]这样做为日后与中美洲和平进程相关的那些维和行动做了铺垫。该进程的基石是停止帮助反叛组织或者停止在一国为反叛组织提供安全避风港,使其在另一国开展游击行动的协议。1989年成立的联合国中美洲观察组(UNUCA1989—1992)的目的就是监督这一协议的执行。尼加拉瓜选举之后,授权扩展到包括了遣散叛军。为了保证在尼加拉瓜举行自由公正的选举,成立了联合国核查尼加拉瓜选举观察团(ONUVEN),在联合国历史上第一次监督一个会员国内部而不是一个非自治领土的选举。虽然秘书长强调该选举影响中美洲和平进程的国际性层面,以此为这个背离了以往做法的行动辩护,而且秘书长向联合国大会承诺ONUVEN不会“对已经确立的实践产生任何影响,或为日后可能的进一步请求设下先例”,但是ONUVEN恰恰造成了这一影响。正如基尔(Kier)和默瑟(Mercer)所说,“宣告一件事是独一无二的并不会使它真的这样。”[119]

因为ONUVEN,联合国逾越了只在有明确跨国性问题中才部署包括选举内容的维和部队的界限,而是把维和部队派遣到了国内冲突中。虽然这不是联大或者会员国的意图,但是这个决定改变了维和机制的规则。“通过他们的行动,会员国和德奎利亚尔表明他们接受了联合国部队将监督各地选举的说法”[120]这一点因为核查海地选举过程的联合国观察团(ONUVEH,1990—1991)的建立而进一步凸显,该观察团执行的是与在尼加拉瓜的使命相似的任务。在柬埔寨也是,选举是联合国行动的核心职能,但是在柬埔寨的联合国临时权力机构(UNTAC,1992—1993)更复杂得多,包括七个组成部分:人权、选举、军事、民事惯例、警察、遣返和改造。从一开始,UNTAC就承担了管理权,行使核心的政府职能,并重新开始了联合国在维和机制将要出现时就已经抛弃了的托管传统。

维和机制通过渐进式行为调整进行发展的第二个方向是执行和平。在冷战期间经常重申的观点是,如果安理会能够就更多的决定性措施达成共识,维和部队会更加有效。1990年11月19日,当安理会援引宪章第七条授权会员国使用“所有必要手段”将伊拉克从科威特驱逐出去时,这样的时机似乎已经到来。虽然联合国授权了武力的使用,但是没有指挥或控制它。海湾战争的指挥和控制权掌握在由美国领导的临时联合的手中。“安理会本质上是一个观众,但是出于政治支持和效率的原因,美国的控制看起来是必要的。”[121](https://www.daowen.com)

对维和行动的另一个分析也显示了类似的情形,该分析选择的维和行动包括几个主要执行行动,尤其是在波斯尼亚和索马里的行动。1992年2月21日,安理会授权部署联合国保护部队(UNPROFOR),受命在其行动区域内创造条件保证难民的安全返回[122]。然而,日益恶化的条件使安理会将UNPROFOR的任务扩展到了“保证人道主义援助的落实”,[123]并正式承认“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局势已经构成了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而且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是安理会为恢复该地区国际和平与安全所做努力的重要内容。”

1992年8月13日,安理会援引宪章第七条呼吁各国“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国家性的或通过地区机构安排的措施,与联合国协调一致帮助相关联合国人道主义组织和其他组织向萨拉热窝,以及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地区其他任何有需要的地方发放人道主义援助”。[124]这个极为广泛的授权不是为了应用于UNPFOFOR,而是针对会员国的所有独立联合。马克·韦勒(Marc Weller)认为,“这个举措的目的很清楚,就是将执行和平任务从联合国秘书处移交给在必要时会更坚决使用武力的组织。”[125]然而,为了限制独立干预的危险,尤其是来自穆斯林国家的,这个规定在后来的决议中通过把武装护送保护任务指派给UNPROFOR而被撤销了,由此保证了安理会对行动的控制。[126]

1993年2月,安理会援引宪章第七条,第一次明确了UNPROFOR的行动。[127]法国大使在有法国士兵在敌对行为中丧生之后,支持了该决议,并坚持说这不是为了将行动从维和和平转型为执行和平,而是为了加强传统的自卫权利。[128]在安理会决定修改UNPROFOR任务的部分内容,尤其是关于对“安全区”的保护,确保执行和平能在独立于各方认可的情况下进行时[129],再次援引了宪章第七条。在同一决议中,北约被授权使用空中力量支持UNPROFOR的任务。

然而,在每一个关于波斯尼亚的新决议扩展武力使用权时,安理会都重申关于UNPROFOR的先前决议。显然,安理会不想通过废除先前的规定完全改变任务的性质。[130]因此UNPROFOR的许多工作都是以各方同意为基础的。然而,这样的影响是模糊了维护和平与执行和平之间的界限,因为援引宪章第七条允许UNPROFOR在二者之间转换。

类似情形还发生在安理会成立联合国索马里行动(UNOSOI,1992—1993)的时候,安理会再次援引宪章第七条,并坚持索马里的内战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了威胁。虽然交战双方最初接受了一支500名士兵和50多名观察员组成的小型军队,但是他们反对第751号决议授权的3000名联合国士兵。[131]为了执行联合国决议,布什总统通过提议建立一支联合特遣部队(UNITAF),转向了实行人道主义干预。又一次,经安理会授权,[132]由美国领导,由28000名士兵组成的联合部队利用军事力量保障了人道主义救援物资的发放。

1993年5月UNITAF停止行动之后,联合国在索马里维和的第二阶段(UNOSOM Ⅱ,1993—1995)开始了。1500名美国士兵作为一支快速部署部队的召集预备役待在岸边的船里等待联合国索马里指挥、一个来自土耳其的北约将军的召唤。1993年6月,安理会采纳了一个决议,允许逮捕和惩罚对杀害25名巴基斯坦维和人员负责的索马里氏族成员。[133]UNOSOM Ⅱ这个从维护和平向执行和平的转变削弱了该部队在别人眼中的公正性,并激起了对美国士兵的报复性袭击,迫使安理会放弃其立场。[134]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意大利和德国都宣布一旦对UNOSOM Ⅱ的最初承诺到期就撤军。因为秘书长没有替换这些部队的力量,他被迫第一次缩减了该行动,并最终在1995年3月将其终止。

以上两个发展——走向托管和执行和平——表明,冷战的结束扩大了维和机制的不确定区域,此后,联合国面临的非传统性问题数量如此之大,促使维和机制走向了制度性变化。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大多数维和原则都开始被违背:不使用武力原则,各方同意原则和保持公正原则,以及不部署常任理事国军队的原则。然而,最终的变化继承了所有之前的变化,使联合国逐渐让出了对维和行动的唯一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