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共同的原则、规范与规则基础上,设定欧洲安全议程?
欧安会作为欧洲应对共同安全问题的首要工具,应发挥怎样的作用?
如何实现欧安会的制度改革,使其成为一个具有实际政治效力的多边工具?
德国的欧安会政策有自身利益的考量。但德国希望通过多边机制实现本国利益,这并不等同于单边主义政策。1990年,德国寻求实现国家统一,而其他国家要求在德国统一问题上拥有发言权,德国借助欧安会平衡了各方的要求。其他国家并不想阻碍德国的和平统一,它们只是想通过多边机制框架来约束统一后的德国。而德国的制度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德国会继续履行它在多边机制中的责任。德国最初反对欧安会框架下讨论德国问题,但后来,欧安会却发挥了类似于和平条约的作用。[76]为了使德国统一获得欧洲的支持,德国满足了欧洲各国的多边利益要求。
总体来看,多边机制,特别是欧安会不仅仅是德国外交政策的策略性手段或工具。实现统一后,德国继续实施制度主义政策,发表公开声明,在国际磋商中提出具体的多边合作倡议。1989—1990年之前,如果德国参与欧安会是由于冷战时期德国的依附地位,那么随着两极结构终结,德国须改变其制度主义政策。根据新现实主义的观点,体系发生变化,德国相对实力增强后,应退出多边主义政策。德国延续制度主义政策的做法,无法用体系变化来解释。
德国一方面继续推动欧安会,另一方面努力维护欧盟和北约的地位,这说明了制度对德国偏好与战略的影响。德国的国家偏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德国的多边收益,而不是单边利益。德国的国家利益与邻国、与盟友的国家利益相互交融。各国安全相互依存,德国希望通过集体行动解决共同面临的安全问题,欧安会使两者实现统一。这说明欧安会制度建设并不是德国政策的手段,而是目的。德国看重欧安会拥有授权采取多边行动的权力。没有欧安会,德国难以实现它的多边安全战略。国际环境虽然发生了变化,但制度却使德国的偏好与战略保持不变。这恰恰说明了制度对德国偏好以及德国制度主义战略的影响。[77]柯翰默、莱恩和米尔斯海默都认为,一个国家成为大国后,它将逐渐偏离以往的多边主义政策。但本文认为,德国的制度主义政策对这些学者的断言给予了有力批驳。
[1]感谢德国科学基金会(波恩)对此实证研究给予的支持(1992—1995年资助编号:#HA778/9-1和9-2)。
[2]Krauthammer(1989).
[3]Mearsheimer(1990:7);Layne(1993:8-16).
[4]Layne(1993:8 n.12).
[5]同上书,第37—38页;此外,见Horsley(1992)。
[6]Mearsheimer(1990:6 n.1).
[7]Mearsheimer(1994/1995:13).
[8]Genscher(1989年10月19日,第49—50页,原文为德文,本文作者将其译为英文)。
[9]Keohane(1989c);Kupchan and Kupchan(1995).
[10]Haftendorn(1989:35-36).
[11]比如Keohane(1989:35-36):“一些学者强调,机制的重要性仅仅表现为激励效应,这误导了人们对机制的理解,机制可以影响决策者对自我角色的认识,以及对他人动机和利益的认知。”
[12]见前言。
[13]本研究所讨论的制度影响是相对于与其他因素的影响而言的(如权力与利益,观念与文化,历史与认知,等等)。相对于其他因素,单个因素对国家偏好和战略的影响可以被定义为“在一定时空背景下,变量对可观察个体或集体行为变化的影响程度”(Young,1992:163)。从认识论角度看,本研究所提出的机制对国家偏好与战略的因果关系,无法满足实证主义所谓“硬性试验”的要求,本研究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提出一种令人信服的论点。
[14]本研究仅限于1989—1994年之间欧安会的制度演化,1994年12月布达佩斯峰会之后,欧安会的变化很小,且德国政策几乎没有发生改变。1994年后,北约东扩成为欧洲安全的焦点和决定因素,限制了其他多边机制的发展。
[15]见根舍(1989年10月19日:第48—50页)。
[16]根舍(1990年3月23日,第313页)。
[17]比如科尔(1989年11月28日,第119—120页);根舍(1990年1月1日);科尔(1990年2月3日);根舍(1990年2月13日);科尔(1990年3月19日);根舍(1990年3月23日、4月11日);科尔(1989年5月21日);根舍(1990年8月1日)。
[18]见根舍(1990年4月6日,第104页)。
[19]德国的具体建议将在下文中讨论。
[20]在欧安会建立初期,德国已成为该机制的积极推动国,见Holsti(1984:141-142)。
[21]欧洲安全合作大会,《新欧洲巴黎宪章》,2009年11月21日。该机制的详细情况,见《新欧洲巴黎宪章》有关条款的补充文件。
[22]见1990年欧安会关于信心与安全构建措施的维也纳文件,第17段。
[23]科尔(1990年11月22日,第1407页)。
[24]见Pond(1993:173-192)。
[25]科尔(1989年11月28日,第119—120页)。见Teltschik(1991:59-60,163-164);Weilemann(1990)。
[26]根舍(1990年9月20日,第1185页)。
[27]科尔(1989年11月28日,第119—120页)。
[28]见法兰克福汇报(FrankfurterAllgemeine Zeitung,FAZ)(1989年12月1日)。欧安会维也纳后续落实会议决定1992年3月24日在赫尔辛基举行下次会议,见1998年1月15日欧安会维也纳后续落实会议最终成果文件;Shevardnadze(1989:150)。
[29]见法兰克福汇报(1989年12月6日):“Gensche in Moskau:Singnale der Stabilisierung”(根舍在莫斯科:稳定的信号);南德意志报(Suddeutsche Zeitung,SZ):“Gesprache Langer als geplant”(超出计划时间的对话);见根舍(1990年6月28日)。为了满足苏联提出的德国统一前提条件,根舍制定了如下政策:1.推进常规武器控制;2.东西方军事联盟之间建立实质性新关系;3.认可欧洲国家划界;4.加强与苏联的经济合作。
[30]见1990年1—3月总理为实现统一所开展的国际磋商情况总结:“Einbettung der deutschen Einigung in den europaischen Einigungsprozes”(德国统一被纳入欧洲统一进程),第40号公告(1990年3月27日),第314页。
[31]见Auswartiges Amt(外交部)(1991),第19页;南德意志报(SZ)(1990年4月30日):“EG treibt KSZE-Gipfel voran”(欧洲联盟推动欧安组织峰会);“都柏林欧洲理事会,1990年4月28日欧盟政府和国家领导人特别会议”,第51号公告(1990年5月4日),第401—404页。
[32]见Rotfeld(1991:595);Albrecht(1992:75-76)。
[33]见科尔(1990年7月17日:第803页)。科尔表示:“Das geeinte Deutschland kann in Ausuburng seiner vollen und uneingeschrankten Souveranitat frei und selbst entscheiden,ob und welchem Bundnis es angehoren will.Dies entspricht dem Geist und dem Text der KSZE-Schlukte.”(统一的德国可以自由行使它完整的、不受限制的主权,并自行决定是否加入联盟以及加入什么样的联盟。这完全符合欧安组织文本的精神)。
[34]《1990年11月21日新欧洲巴黎宪章》:第sa1411页。
[35]克劳斯·金克尔在《欧安会和解与仲裁法庭法案》通过时所做发言,安全政策目录,2(1994),4;Kinkel(1992)。
[36]联邦德国关于“Konfliktverhutungszentrum der KSZE”(欧安组织冲突预防中心)的提议,1990年7月26日在维也纳筹备委员会提出。
[37]见1990年7月26日联邦德国提议,第6,10段,第3—4页。
[38]见《新欧洲巴黎宪章,1990年11月21日》:10。
[39]德国驻欧安会代表团,《情况说明》,关于冲突预防中心的建议,维也纳,1991年9月16日;德国驻欧安会代表团,《情况说明》,军控紧急行动、安全控制与冲突预防的方案,1991年维也纳咨询委员会上提出。
[40]欧安会外长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成果总结》,《和平解决争端的决定》,斯德哥尔摩,1992年12月15日,第7节,“欧安会架构和制度的演进”,第19—21页。
[41]见根舍1991年9月10日,797;法兰克福汇报(FAZ,199年4月26日):“Die NATO sucht ein System gegenseitiger Sicherheit fur ganz Europa”(北约为整个欧洲寻求相互安全体系);法兰克福汇报(FAZ,1991年6月19日):“Das neue Europa auf der Suche nach gemeinsamer Sicherheit”(寻求共同安全的新欧洲)。
[42]见南德意志报(SZ,1992年2月1—2日):“KSZE:Bei Krisen schneller eignreigen”(欧安组织:更快介入的危机)。(https://www.daowen.com)
[43]见新苏黎世报(1992年2月2—3日):“Die KSZE an ihren Grenzen”(临界状态的欧安组织);南德意志报(SZ,1992年2月18日):“Belgien kritisiert KSZE-Initiative Bonns”(比利时批评欧安组织波恩倡议);Heraclides(1993:77-80)。
[44]《欧安会赫尔辛基文件1992》,《变革的挑战——赫尔辛基峰会宣言》,1992年7月10日,《赫尔辛基决定》,s.I,第12—22段。欧安会外长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成果总结》,《关于和平解决争端的决定》,斯德哥尔摩,1992年12月15日,s.7,“欧安会架构与制度演进”,第19—21页。
[45]法兰克福汇报(FAZ,1992年10月20日):“Bonn bereitet sich auf eine Zwischenbilanz vor”(波恩准备中期结算/总结);Heraclides(1993:181-183);欧安会19,高官委员会布拉格会议,1993年2月4日,日志3,第12和20段;欧安会19,高官委员会布拉格会议,1993年2月4日,日志2,附件;法兰克福汇报(FAZ,1993年2月5日):“KSZE will Embargo durchsetzen”(欧安组织将实施禁运)。
[46]见《欧安会斯德哥尔摩文件》,1992年12月15日,第19—21页。
[47]欧安会外长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罗马,1993年11月30日—12月1日(罗马文件),成果,s.Ⅶ,第3段和第7段第一节。
[48]《欧安会布达佩斯文件1994》,“建立新时代的真伙伴关系”,1994年12月5—6日,《布达佩斯峰会声明》第16—18段。
[49]见P.Taylor(1990:13-14)。
[50]见Peters(1994:169-173)。
[51]见法兰克福汇报(FAZ,1991年8月3日):“Genscher will Truppen-Einsatz nur unter Zustimmung Jugoslawiens erortern”(根舍将探讨在征得南斯拉夫同意的情况下部署军队);法兰克福汇报:“Genscher fur KSZE-Bauhelme”(根舍关于欧安组织的维和作用的看法);南德意志报(SZ,1991年9月5日):“Genscher will KSZE-Friedenstruppen”(根舍希望发展欧安组织的维和部队),Peters(1993a)。
[52]见Peters(1994:169-173)。
[53]见Kinkel 1994年6月17日,第411—412页;“德国—荷兰筹备布达佩斯特峰会联合议程”,第46号公告(1994年5月20日),第412—414页。
[54]见《罗马文件》,1993年12月1日,第4章第5段和附件A。
[55]见《布达佩斯文件1994》,决定,第1章,第18段。
[56]Peter(1994:167-176)。
[57]见McKenzie(1994:26-31);Peters(1995a)。
[58]见欧安会外长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柏林,1991年6月20日,《成果总结》,附件2:“机制的运行模式”,见Vetschera(1994:109-110),第114—116页;Ropers and Schlotter(1992:16-22)。
[59]德国—荷兰联合议程1994年6月20日,第412—413页。
[60]见欧安会外长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布拉格,1992年1月30—31日,《关于继续推动欧安会制度与架构建设的布拉格文件》,第4章第16段。
[61]见法兰克福汇报(FAZ,1991年10月5日):“Die KSZE durchbricht erstmals das Konsensprinzip”(欧安组织首次突破一致性原则),《欧安会莫斯科人权会议成果文件》,1991年10月3日。
[62]《欧安会少数民族专家会议报告》,日内瓦,1991年7月19日,20 Jahre KSZE 1973-1993(《欧安组织20年1973-1993》),波恩:德国外交部,第309—317页,第311页。
[63]《CSCE人权大会文件》,哥本哈根,1990年6月29日,Sicherheit und Zusammenarbeit in Europa:Dokumentation zum KSZE-Prozes 1990/1991(《欧洲的安全与合作:欧安组织进程1990/91的文献汇编》),波恩:德国外交部,第35—58页。
[64]见Peters(1994:167-176)。
[65]见Heraclides(1993:86-87)。
[66]见Regelsberger(1992)。
[67]《德国—荷兰筹备布达佩斯欧安会峰会的联合议程》1994年5月20日,第412—413页;法兰克福评论报(1993年12月1日):“KSZE will mehr Gewicht”(欧安组织想要更重的分量)。
[68]见Teltschik(1991:183)。
[69]见McKenzie(1994:26-31)。关于德国的欧共体/欧盟政策的延续性与德国统一的关系,见Gardner Feldman(1994);Bulmer and Paterson(1996)。
[70]比如,《保加利亚、德国、波兰、罗马尼亚、CSRF和匈牙利关于制度间合作的建议》,柏林高官委员会会议,1991年6月17日(文件名:CSCE/3-CSO.4)。
[71]见《1991年6月6—7日北约理事会哥本哈根会议联合公报》,第66号公告:第525—529页,《关于中东欧的声明》,第528页,第3段。
[72]见《1991年6月10日华盛顿汉斯—迪特里希·根舍与詹姆士·贝克的联合宣言》,德国外交部第1104号媒体通告(1991年5月11日);法兰克福汇报(FAZ,1991年5月13日):“Baker und Genscher wollen fur die NATO eine starkere politische Rolle(贝克和根舍希望北约发挥更强大的政治作用)”;新苏黎世报(1991年5月16日):“NATO und KSZE im europaischen Umbruch”(处于欧洲变革中的北约和欧安组织)。
[73]关于马约谈判过程德国问题的重要性,见Janning and Piepenschneider(1993:43-45);Weidenfeld et al.(1991)。关于德国在北约改革进程中的作用,见Karadi(1994:40-67)。
[74]见Peters(1995b)。
[75]见Archer(1993:147-148)。
[76]见Schulz(1989:78-80)。
[77]对于这个问题,其他一些学者也开展了研究,他们的研究涉及不同政策领域,所依据的理论也有所不同,但他们的结论与本研究的结论相吻合,如Anderson and Goodman(1993);Paterson(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