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自杀的原因

一、青少年自杀的原因

青年学生作为一个特殊人群有其自身的特点,杨张乔将青年学生自杀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权意性自杀

所谓权意,就是对权力的一种意识。家庭和社会对处于过渡期年轻人权利的限制与其自身的权利意识发生矛盾与对立有可能引发权意性自杀,如早恋受阻,退学受阻引发的自杀等。

(二)自喻性自杀

自喻,是一种象征性的自我内省。在自喻的过程中,个体对于外界的事物或事件并未完全或真正了解,只是一种隐约的判断,并由此猜测出自我的范畴。自喻性自杀包括自尊性自杀和自怯性自杀两种,前者如与他人发生争吵被侮辱、与老师发生矛盾感觉自尊受挫、被家长辱骂感觉冤枉而发生的自杀;后者如有人因害怕即将到来的考试无法达到自己预期的目标、担心无颜面对父母和乡亲而自杀。

(三)胁迫性自杀

这类自杀是由于外部压力使个体无法随从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有学生由于所在宿舍丢失东西而被人怀疑,无法承受他人的异样目光,为表清白而自杀;有的学生生性软弱,在学校长期被他人欺侮甚至虐待,感觉孤苦无助,以自杀来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