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机构管理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是一个服务性机构,需要接受学校的组织和行政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挂靠于政教处(德育处)或直接挂靠于校务委员会。这种挂靠模式有利于借助其他力量在全校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于规模大,学生人数多的学校,也可以单列“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为一个部门,这种“独立直属机构模式”更有利于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发展。
(一)规章制度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必须制定明确的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以下条目:
1.心理咨询工作规范与伦理
2.心理咨询值班制度
3.危机干预制度(https://www.daowen.com)
4.专职教师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5.兼职心理辅导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6.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手册
7.心理协会日常行为规范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规章制度由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或领导委员会)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讨论拟定、试行并修改。
(二)人员管理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即心理辅导人员的工作时间和绩效考评。
1.工作时间
由于心理咨询和心理活动的工作经常需要在夜间和周末开展,因此不建议心理辅导老师严格遵循学校“5天8小时工作制”的具体作息时间来安排工作,考虑到中小学白天多为教学时间,很多学生不愿意旷课接受咨询,可以将咨询时间多排在上午的早读时段,下午及夜间的自习时段,当然如遇危机个体需紧急处理,则需随叫随到。老师可以实行弹性工作制,轮流排班。弹性工作制并不是给心理辅导人员绝对的自由,执行弹性工作制通常应该保证以下四点:保证完成基本的工作量(如每周30时的工作时间),即轮休时间不能超过额外工作时间;保证除轮休老师外正常工作时间段应有老师值班;保证轮休时间应该选择在工作松闲的时间段;保证轮休时间中其他老师能够随时联系到并及时参加临时工作任务。实践证明,“弹性工作制”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而言是一种可操作、可供借鉴的时间管理方式。
2.绩效考评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中小学心理辅导老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制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标准,落实好心理辅导老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心理辅导老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标准应该以心理辅导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充分考查其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从操作层面来讲,应该重点考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完成情况,主要是衡量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心理辅导的开展,相对减少工作量计算中科研所占的比重。具体考评办法可以由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或领导委员会)讨论制定并提交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对于额外工作量的计算,目前学校夜间咨询补助工资标准为40-80元/小时,发达地区有所增加,可供参考。
(三)活动管理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工作重点是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辅导活动。有效的活动管理有助于达成活动目标,提升活动效果。加强心理辅导活动的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严格遵守心理辅导活动相关的制度与原则,比如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2.制订详明的活动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具体活动内容,等等。
3.使用规范和统一的文件、图表等,以便整理和辨认,比如来访预约登记表、心理咨询记录表、新生心理健康调查报告,等等。
4.分工协作,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每一位组织和参与活动人员的职责。
5.及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共享、案例分析,以便调整计划,灵活应变。
6.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并整理与活动有关的材料,分类存档。
(四)档案管理
档案是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历年工作的记载。资料齐备、汇总分明的档案不仅有利于各项材料的清查考备,而且有利于总结机构工作的经验教训,促进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向前发展(具体内容参考第六章)。
(五)经费管理
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工作经费是指学校财政预算中用以满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需要的日常运营经费和专项建设经费,一般不包括专、兼职咨询辅导人员的工资和劳务费等。日常运营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图书期刊费、专业易耗材料费、学生活动经费等;专项建设经费指满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需要的经费,主要包括大型设备采购费、新咨询与治疗技术投入使用费、工作场地扩大装潢费等。学校应将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工作经费开支列入学校的年度预算,应有相当的额度保证,同时还需配之以必要的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为了增加经费投入,可以积极争取政府机关、企业及个人的投入和捐赠。目前很多省市规定,要按不低于在校生人均10元的标准设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该标准可供参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可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的负责人负责申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