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心理辅导
老师的专业成长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规定:各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统筹规划、协调和指导下,组织好“教师及学生心理健康”必修课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水平和能力。区县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定期组织学校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开展教研活动,并对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个人进行督导。要将教研活动与专业培训及教师的自我成长融合在一起,共同研究教材,研讨个案,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要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求为主线,探索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水平。心理辅导老师的专业成长是非常重要的,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以下几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