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怎样搞法治
怎样搞法治?这是关系法治实现路径、举措、办法的重大问题。对此,《决定》用很大篇幅作了深刻的论述、全面的部署,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等6个方面的任务,180多项改革举措。习近平在中央深改组第六次会议上强调,要把这些举措“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4]。这些论述和改革举措,项项都有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值得我们认真领会,切实贯彻执行。在科学立法方面,《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为题,提出了推进科学立法4个方面的主要任务,47项举措。一是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二是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同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三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机关立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四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法律建设的重点作出部署,提出实现权利保障法治化,提出编纂民法典、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加强社会组织立法,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反恐怖立法等重大立法任务。
在严格执法方面,《决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题,提出了推进严格执法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31项举措。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管执法体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各项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六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公正司法方面,《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题,从6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公正司法的重点任务、41项举措。一是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二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三是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四是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五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六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在全民守法方面,《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题,提出了推进全民守法4个方面的主要任务,25项举措。一是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二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四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四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法国思想家卢梭指出,最重要的法律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这才是真正的宪法。《决定》从信仰的高度提出法治,是要求公民信仰它、敬畏它,自觉地用其约束自己。
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题,提出了法治队伍建设3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8项举措。一是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二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三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在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面,《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用“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为题,提出了5个方面的主要任务,26项举措。一是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三是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四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五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六是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七是加强涉外法律工作。
综上所述,《决定》部署之全面,任务之明确,路径之具体,举措之众多,都是前所未有的。当然,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法治的权威也在于实践。如果有了良好的顶层设计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出的规划再好也无济于事。故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决定》的严格实施,并在实施中建设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文化来源于生活,在生活中提炼浓缩;文化也是一个民族精神的皈依。只有当一个国民的生活方式日积月累,积淀为该国的一定传统和生活习惯时,它才能真正称之为文化,才能成为一个民族精神特质的组成部分。”“法治文化的打造,必然最终依赖、表现于法治精神在生活实践的方方面面、时时处处的贯彻和体现。”[5]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经过全国各族人民依法治国的长期艰难的实践,一定能够在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过程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https://www.daowen.com)
(原载《学习论坛》2015年第2期)
【注释】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光明日报》2014年10月29日。
[2]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光明日报》2014年10月29日。
[3]《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6页。
[4]新华社2014年10月27日消息。
[5]黄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光明日报》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