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的形成过程

一、绿色发展的形成过程

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一大主题,但在发展中如何协调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却越来越成为困惑世人、国人的世纪难题。绿色发展的提出,正是世人、国人,从当今世情、国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破解世纪难题,提出的创新理念和思路。这一创新理念和思路的提出,建立在深刻反思西方传统工业文明发展理念、模式、路径的弊端,和全面总结国际国内发展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

从国际上看,绿色发展的提出经历了一个长期演变的发展过程。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英年早逝的杰出女科学家蕾切尔·卡逊就写出了名著《寂静的春天》。对西方发达国家发生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所造成的对生态环境和公众生活的巨大影响作过详细描述。其中,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先后导致近千人死亡、75%以上市民患上红眼病;伦敦烟雾事件,1952年12月首次暴发的短短几天内,致死人数高达4000人,随后2个月内又有近8000人死于呼吸系统疾病,此后1956年、1957年、1962年又连续发生多达12次严重的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因工厂把含有甲基汞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水俣湾中,人食用受污染的鱼和贝类后患上极为痛苦的汞中毒病,患者近千人,受威胁者多达2万人。作者从对这些典型案例的剖析中强调人类发展不应该破坏环境,而应该走“另外的路”。这部划时代的绿色经典,引发了美国乃至全世界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各种全球性问题的加剧以及“能源危机”的冲击,在世界范围内开始了关于“增长极限”的讨论,环保运动逐渐兴起。1972年6月,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人类与环境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著名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揭开了全人类共同保护环境的序幕,也意味着环保运动由群众性活动上升到了政府行为。同年,罗马俱乐部发表研究报告《增长极限》,提出了均衡发展的概念,人们开始对工业文明进行初步反思,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1981年,美国经济学家莱斯·R.布朗出版《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一书,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问题。1983年联合国成立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对可持续发展作了理论表述,成为人类社会建构生态文明的纲领性文件。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高度凝结了当代人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认识。同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了全球性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拉开了人类自觉改变生产和生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序幕。1989年英国经济学家皮尔斯在《绿色经济蓝皮书》中首次提出“绿色经济”概念。认为发展绿色经济可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可持续发展。2008年联合国环境署提出《全球绿色新政》和《发展绿色经济》的倡议,召开“绿色经济行动倡议”项目启动会。2009年4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公布《全球绿色新政政策概要》,再次强调经济的“绿色化”转型,并提出了一系列促进环境与经济共赢的相关措施。2011年2月21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第26届理事会暨全体部长级环境论坛上发布了《绿色经济报告》,强调发展绿色经济将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消除长期贫困的重要战略,对推动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具有积极作用。与此相适应,美欧等发达国家也先后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欧盟还于2009年3月宣布,在2013年前出资1050亿欧元支持绿色经济发展,保持欧盟在低碳产业的世界领先地位。可见,绿色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的时代潮流、国际大趋势,绿色循环低碳产业已成为当今时代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https://www.daowen.com)

从国内来看,绿色发展的提出是我们党几代领导集体顺应世界潮流,从我国国情出发,不断拓展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智慧结晶。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堕胎而来的,是在长期战争废墟的基础上进行建设的。优先发展经济是我们强国富民的必然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党中央,在继承中华民族农业文明的传统、学习先进国家工业化的经验等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取得了重大成就,提出了在水利建设、植树造林、水土保持、人口控制等方面的一系列论述,[1]也从自然灾害特别是“大跃进”等实践的痛苦教训中领悟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1972年我国应邀参加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从全球视野加深了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于1973年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提出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环保方针,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开始兴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党中央,实行改革开放,在改革开放中把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强调要在资源开发利用中保护环境。1979年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4年国务院发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从此,环境保护开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依据当时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同资源、环境、人口等方面构成的矛盾,邓小平提出:“要采取有力的步骤,使我们的发展能够持续、有后劲。”[2]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环境与发展统筹考虑,把可持续发展确定为国家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3]“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已经成为世界许多国家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这个问题更具有紧迫性。”[4]1994年,中国政府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首次把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5]表明我国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已经成型。党的十六大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把建设生态文明确定为国家发展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进一步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一系列新要求:“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6]表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不仅已经成为治国理政方略的基本国策,还形成为全党的意志,进入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但由于生态文明建设涉及领域广,情况极其复杂,在改革开放中我们对此缺乏思想准备,实践上经验不足,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一系列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明确提出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求紧紧围绕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生态文明发展提供法律和法治的根本保障。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又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理念中的绿色发展,科学揭示了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和必然趋势,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和自然生产力理论的与时俱进。随着绿色发展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会成为主流,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改善人们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我国将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