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时期国共合作中的“一国两制”

抗日时期国共合作中的“一国两制”

邓小平在1984年的—次谈话中指出:“我们提出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历史上不是没有这样的先例。”[1]这里所说的“历史上”,依据我的理解,既包括中国和外国的历史上,也包括古代、近代和现代的历史上。历史上的这些先例,正是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当今中国用“一国两制”理论,解决台湾、香港、澳门祖国统一问题的重大创新。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和国民党实现的第二次合作,就在合作过程中达成了“一国两制”的协议,促成了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实现。当然那时的“一国两制”和邓小平在19世纪80年代初提出的“一国两制”,在性质、含义和意义上都有重大差别,不可同日而语。但认真研讨抗日时期国共合作中“一国两制”的内容、实质及其形成原因和留给我们的启示,却对我们全面深入地理解当今中国的“一国两制”不无裨益。(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