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提出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文明建设理论已由两个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为包括政治文明在内的“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并在党的十六大后拓展为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从准备孕育到提出概念、再到明确定位,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段落。
第一段落,准备和孕育。从2002年至2004年。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1]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这就为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提出作了准备。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胡锦涛在全会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必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样的发展观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还强调:“增长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发展,如果单纯扩大数量,单纯追求速度,而不重视质量和效益,不重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协调发展,不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就会出现增长失调,从而导致制约发展的局面。”[2]这就把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根本要求和重要内涵,突出了它的重要性。2004年,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人口资源环境工作”。还说:“自然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要倍加爱护和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规律。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发展经济要充分考虑自然的承载能力和承受能力,坚决禁止过度性放牧、掠夺性采矿、毁灭性砍伐等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做法。要研究特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探索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纳入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体系,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关系。”[3]这就不仅阐明了科学发展观和保护环境、资源节约的关系,还就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做好保护环境、资源节约工作,从观念转变、政策制定、发展路径与方法等方面描绘了蓝图。(https://www.daowen.com)
第二段落,提出概念,丰富内涵。从2005年至2007年。根据现有的资料,“生态文明”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2005年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在这个会上胡锦涛提出,我国当前环境工作的重点之一便是“完善促进生态建设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制定全国生态保护规划,在全社会大力进行生态文明教育”[4]。当年年底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也明确要求:环境保护工作应该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5]。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不仅继续使用了生态文明的概念,还对建设生态文明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十七大还在生态文明建设与其他建设的关系上作出了可贵探索。这种探索突出地表现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五项新要求上。这五项新要求,实质上是按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安排的,已经赋予生态文明建设与其他建设同等的地位。因而它成为党中央后来相关思想的重要起点。
第三个段落,明确定位。明确地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其他四项建设并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一个构成部分是在党的十七大以后。2008年1月29日,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明确强调:“贯彻落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必须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6]。此后类似的提法就一再出现。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公报也明确指出: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努力奋斗,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7]。这都表明建设生态文明不仅已作为我国治国方略的基本国策,并且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一个构成部分,已形成为全党的意志,进入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大舞台。
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联结、并列起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一个构成部分,反映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这种辩证关系最为主要的是两个方面。一方面,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们生存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一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必须依赖一定的自然环境。离开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切都无从谈起。另一方面,建设生态文明,需要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重要条件,要求我们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自觉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可见,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而不可分割或偏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