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在建立健全长效的践行机制
古人说:“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知之惟艰,行之更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真知”,更要“真行”。“真行”,就是重在践行,重在将荣辱视转化为每一个公民的道德行为,落实于实际行动之中,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建立健全长效的践行机制。
第一是教育机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他律和自律相结合。他律是外部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古称道德教化。它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外部机制的基础。必须从小抓起,并且长期不断地进行。我国《礼纪·学记》中早就说过:“建国君民,教学为先。”什么是“教”呢?“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就是说教育的目的是两个。一是“长善”,使人的善良方面不断地增长。二是“救失”,对人的过失加以挽救。这就告诉我们:教育办好了,人心得治了,伦理关系和谐了,人们长久的幸福生活才能够得到保证。故而,中国古代贤人一直十分重视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相互结合。
第二是修养机制,即自律机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要靠外在的道德教育,还要靠内在的自我道德修养。我国先贤们格外注重自我修养。认为这是修身之本,是完善道德人格的必由之路。修身、齐家、平天下,首要的是修身。不修身,不修养好自身的道德,齐家、平天下就无基础,就等于是一句空话。明确这一点,对于我们各级党政干部以“八荣八耻”为镜子,日日照、时时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尤为重要。
第三是示范机制。列宁说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80多年中,对涌现出来的一批又一批的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表彰,就是为我们树立起学习的榜样。这一批又一批的学习榜样,也就是我们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它使我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汲取力量,受到鼓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十分重要。”共产党员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努力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范,是完善社会主义荣辱观示范机制的关键。
第四是评价、奖惩机制。道德的基本功能之一,是以是非、善恶标准对社会现象进行评价,引导人们通过正确的评价,明是非,辨善恶。因此,加强评价机制的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方面。以“八荣八耻”作标尺评价社会现象和实践行为,就是要求我们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建立健全起这样的长效评价机制,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坚实基础,也是实行奖惩的首要前提。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加强上述机制建设的同时,还要更新观念,完善体制,做好各方面的协调与配合,创设良好的道德环境。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平台的导向作用,促使人们自觉地养成“立荣知耻”的习惯,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欧阳修说:“廉耻,立人之大节”。康有为说:“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心”“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一般地说,“立荣”,人人都高兴,易于做到;“知耻”,大多不愿明说,不容易做到。然而,只有“立荣知耻”,才有责任心,才有危机感,才会奋发有为。
(原载《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复印报刊资料《社会主义论丛》2007年第6期全文转载)(https://www.daowen.com)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3~134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3~134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51页。
[4]参见《人民日报》2006年4月21日第9版。
[5]《人民日报》2006年3月18日。
[6]《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