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和谐论与矛盾论、改革论是一脉相承的思想体系

五、社会主义社会和谐论与矛盾论、改革论是一脉相承的思想体系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与矛盾论、改革论,不仅不相矛盾,而且是一脉相承的。其中最具有基础性的是社会主义矛盾论。如果说社会上根本就没有矛盾,或者说根本就不承认社会上存在矛盾,那么改革问题、和谐问题岂不就失去了针对性吗?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党相继提出的社会主义矛盾论、社会主义改革论、社会主义和谐论,实质上都是在社会主义矛盾论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是一脉相承的科学思想体系。

在这里,我们必须充分肯定毛泽东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探索中,创立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的重大贡献。50年前,毛泽东适应当时国内外风云变幻的紧迫需要,科学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国内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撰写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创立了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这一学说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社会矛盾的理论,批评了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完全适合的”社会无矛盾论,强调用对立统一规律观察社会主义社会,明确指出:“没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天真的想法。”[9]“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10]还论述了两类社会矛盾,特别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认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是一门科学,值得好好研究”。经过50年来国际国内社会主义运动风云变幻的实践考验,历史已经证明:毛泽东所创立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仍然是我们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立的社会主义改革论,和新的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论,都是对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邓小平曾经明确指出:“关于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11]还说:“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就是恢复毛泽东同志的那些正确的东西嘛,就是准确地、完整地学习和运用毛泽东思想嘛。基本点还是那些。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12]邓小平在这里所说的“今后相当长的时期”,不仅包括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经历的一百年,而且包括我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更长时期。

(原载《孝感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后收入《炎黄文粹》,武汉出版社2009年版)

【注释】

[1]《胡锦涛在省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光明日报》2005年6月27日。

[2]参见王伟光:《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几点认识》,《理论前沿》2007年第3期。

[3]庞朴:《和谐原理三题》,《文汇报》2007年5月7日。

[4]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古希腊哲学》,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36页。(https://www.daowen.com)

[5]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9页。

[6]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02页。

[7]《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06年10月19日。

[8]《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7页。

[9]《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4页。

[10]《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4页。

[11]《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1~182页。

[1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