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民 回顾我在中央电视台影视部的那几年

高建民 回顾我在中央电视台影视部的那几年

高建民,男,1950年11月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出品人、策划人、制片人、播出运营者。曾任广播电视部(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党组秘书,中央电视台影视部主任,中央电视台文艺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常务副总裁。担任出品的电视剧近千部(集),代表作品:《牵手》《雍正王朝》《大宅门》《天下粮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康熙微服私访记》《大宋提刑官》。作品多次荣获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

我于1987年到中央电视台影视部任副主任,当时正值中国电视剧蓬勃发展的时期。

过去,中国电视剧的制作主体是电视台和社会文化团体,鲜有私人生产,即便有,规模和数量也都不大,因此就出现了一种情况:各台的电视剧,如果满足不了本台的播出需求,需要增加,又缺乏资金,就采取“物物交换”的方式。实现这种“物物交换”的中间单位就是当时所组建的电视节目交流会。通过交流会,各电视台之间能够交换彼此的电视节目,包括电视剧。其中,以中短篇电视剧的交换为主,短篇偏多,尤其是一两集的单本剧非常多。当时的我已经意识到长篇电视剧终究会成为发展主流,而中短篇电视剧这种样式将来会逐渐萎缩甚至消亡,所以在中央电视台影视部时,我有意地去扶持中短篇电视剧,组织台里力量做过几次短篇电视剧的展播,目的是尽量让其在历史的长河中能多留存一些时间。

随着各电视台之间物物交换范围的不断扩大,“购买”的方式出现了。当时电视台的资金都不多,收购电视剧的资金主要靠广告来支撑。如果广告多,购买电视剧的资金就会多,反之亦然。在当时,除了中央电视台的情况好一点外,其他省级电视台都处于资金短缺的状态,所以基本买不起电视剧。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联合购买”。

发展到后来,联合购买也支付不起电视剧的费用,于是出现了版权分割购买,比如购买一部剧,并不购买它的全部版权,而是购买其首播权或地区播出权,如此就把电视剧的版权切割开来,以降低购买的费用,同时也降低电视台的购买压力。实际上,当时各电视台追求购买电视剧在本台播出,主要不是考虑商业因素,而是为满足本台播出的需求。中央电视台第一次成规模地用大量资金收购的电视剧是《爱你没商量》。这是中央电视台第一次用350万元购买的一部电视剧,这一举措震惊全国。因为在那个年代,这是个不小的数字,远超各电视台全年的经费。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电视剧尚为发展雏形,广播电影电视部(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电视剧的管理主要侧重宏观规划(如宏观把控一年拍摄电视剧的生产数量),但对电视剧职能性的管理则主要在中央电视台影视部,即全国电视剧的拍摄/播出许可证是由央视影视部来负责发放。鉴于此,我当时跟广电部提出,电视剧拍摄/播出许可证不应该由央视影视部来管,因为中央台是事业单位,而非政府管理部门,应该由广电部管理。广电部亦意识到该问题,后来让音像管理处接手。此后,电视剧拍摄/播出许可证的发放权才回到广电部。

20世纪80年代,省级卫视还没有上星,只有中央电视台能够覆盖全国,政府的规定是,只有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才有资格参加评奖,这也是鼓励大家有好剧都推送至央视。为了做到这一点,中央电视台领导决定,只要某部电视剧在中央台播出,并获奖,就颁发奖金。这一举措对丰富央视的电视剧节目和推动电视剧事业的发展具有很好的作用。

80年代初,广电部牵头,联合中央电视台,每年举办一次全国性质的电视剧题材规划会。这个会议上,所有涉及的电视剧制作单位每年将所要生产的电视剧选题、题材和数量上报。这虽是一种管理方式,但目的并不是审查,而是一方面协调各方,防止题材撞车,另一方面从宏观上审视中国电视剧的生产规模(当时的生产规模是全年三四千集)。随着电视剧行业的发展和广电总局电视剧司管理职能的进一步完善,这个题材规划会后来被淡化了,取而代之的是直接上报当时的广电总局电视剧司。

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央电视台影视部在中国电视剧发展史上是有卓越贡献的。由于中央电视台影视部的分量之重,所以我当时对该部门的管理责任也很重。

影视部最初时共有18人,后来增加到30人,分为三个编辑组、一个制片组和一个栏目组。栏目组是90年代成立的,如《影视俱乐部》《影视同期声》,它们是影视部发展的一个副产品。

由于最初电视剧的产量很低,所以影视部不得不播出电影。电影片源主要依靠北京电影制片厂、八一电影制片厂和各省电影制片厂。他们把库存的老电影拿出来,胶转磁后送到中央台播出。当时,央视每年会有一定的预算来支付这些电影厂作为播出费,并专设一个时间档来播出电影。

除此之外,我从担任影视部副主任到主任的这段时间,为适应电视剧市场化发展需要,也为吸引更多优秀的电视剧在央视这个平台上播出,采取了五种功能并存的灵活管理方式,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影视部的价值。

功能一,是播出全国的电视剧,亦即全国电视剧若要在央视播出,必须经影视部审查、受理、安排、播出。

功能二,是审理。由于全国各电视台和电影厂都会根据中央台的需求来拍摄电视剧,所以影视部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审理这些供央视播出的、来自全国的(包括中央电视台独立投资拍摄、合作拍摄和受理其他文化团体自己拍摄)电视剧,多达几千集,同时可见每个人的工作量之大。

功能三,是与各电视剧制作单位合作拍摄电视剧,并重点跟踪各单位拍摄的重点剧目。如果央视对所报选题非常感兴趣,就会派一个责编全程监管,包括制作过程及最后在央视的审理与播出,但电视剧本身的制作过程由所报单位自己完成。

功能四,是全额收购、全额投资及部分参投电视剧。全国收购电视剧,即由央视负责收购其他机构摄制的电视剧。全额投资电视剧,指央视影视部可以全额投资并自己拍摄电视剧。全额投拍电视剧的工作流程是,由影视部负责投资,从题材策划开始,由影视部的责编和相关地方上的人员共同策划,然后出剧本,经过不断研磨,剧本成熟之后开始组织队伍。该过程由影视部全程跟踪,直到前后期都完成,之后送到影视部进行审理,最后在央视播出。很多大戏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推出的,如影视部全额投资的第一部电视剧是《车间主任》(张宏森编剧),此外还有《牵手》《长征》等。部分参投电视剧,指影视部以合作方式参与投拍电视剧,这种合作方式相对较多。回顾当初,中央电视台影视部的《雍正王朝》《大宅门》《天下粮仓》等这些经典电视剧,都不是被动地等着收购,而是从最开始就介入,一步一步孕育出来的。

功能五,是策划、筹办会议。受中国电视艺委会委托,由影视部来筹办一些会议和颁奖,如题材规划会、“飞天奖”评奖(初评、中评、颁奖及研讨会)、喜剧展播与研讨会、短剧展播与研讨会、儿童剧展播与研讨会,及单本剧展播与研讨会等,可见当时中央电视台影视部的能量之大、任务之重。

从事电视剧行业30多年,我认为,真正一部好剧,不论是思想内涵还是艺术水准,都一定会赢得观众,但要真正做到二者兼顾则非常难。中央电视台作为电视剧引领机构,一定要具备这一点。如果结合得好,中国电视剧会发展得更好。作为产业来讲,中国电视剧存在很多问题,需一点点去梳理,但中央电视台一定要认清自己的位置和行业地位,一定不能混同于一般的省级卫视、地方电视台与民营公司,因为它肩负着整个行业的引导作用。这个作用如果发挥得好,会繁荣我们的电视剧事业,否则会起到反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