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疗法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五、体育疗法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体育疗法的应用范围很广,对许多疾病可取得特殊效果,但对有些疾病不适应。

(一)适应证

(1)内脏器官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便秘等。

(2)代谢障碍疾病,如肥胖病、糖尿病等。

(3)神经系统疾病,如偏瘫、神经衰弱、脑震荡后遗症等。

(4)运动系统疾病,如骨折后的康复、腰腿酸痛、颈椎病、肩周炎、脊柱畸形、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二)禁忌证

主要有病情较重、严重炎症、高热(体温高于38℃以上)者;疾病正在急性发作期,如心绞痛发作时、结核病咯血等;其他如骨折未愈合时,肿瘤病变尚处在进展期或因体育疗法可能引起出血和剧烈疼痛的情况下,均应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