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发球规则

三、接发球规则

比赛前,双方应掷挑边器。赢的一方将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一个场区或另一个场区。输方在余下的一项中做出选择。

单打比赛中,发球方的分数为0或偶数时,双方都站在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分数为奇数时,双方都站在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双打比赛中,每方都有两次发球权,两名队员依次轮流发一次,但每局比赛开始先发球的一方只有一次发球权。当一方获得发球权时,不论得分是奇数还是偶数,都由站在右发球区的队员先发。发球方每得一分,同队两名队员互换左右发球区,由原发球队员继续发球,而接发球方始终保持原站方位,不得互换。当接二次发球输球后,发球权交给对方。双方比赛进行中,除发球和接发球外,可由任一队员进行还击。

发球队员发球时脚不得踩线、移动或离开地面。击球的瞬间,球的任何部位不得高于腰部,球拍框应明显低于发球员手部,违者判罚违例,接球员应站在发球区内,在对方完成发球动作前,不得过早移动,一人不得连续击球两次,否则“连击”违例。比赛中,身体、衣服或球拍不得触及球网或球柱,不得有阻挠或影响对方击球的动作和行为。球落在场地边线外即为球出界,球落地时,如球托或羽毛的任何部分压在线上,则属界内球,发球时,球不到前发球线或双打中过了双打后发球线,或发错区域均为“界外球”。发球时,球擦网顶落在合法发球区为好球。

以下情况视为合法发球:

(1)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非法延误发球。

(2)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发球区内发球和接发球,脚不能触及发球区的界线;两脚必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不得移动,直至将球发出。

(3)发球员的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与此同时整个球要低于发球员的腰部。

(4)击球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从而使整个拍头明显低于发球员整个握拍的手部。

(5)发球开始后,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至将球发出。

(6)发出的球必须向上飞行过网,如果不受拦截,应落入接发球员的发球区内。

(7)一旦双方运动员站好位置,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

(8)发球员须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则被认为已做好准备。

(9)一旦发球开始,球被发球员的球拍触及或落地即为发球结束。

(10)双打比赛中,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同伴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