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70.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深度指导

《劳动合同法》第87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什么情况算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已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加以规定,凡是不符合这些规定,都可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 HR风险提示(https://www.daowen.com)

1.欲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先看解除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签订离职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办理好工作交接。

■ 典型案例

王某起诉要求某连锁超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案情简介

申请人:王某

被申请人:某连锁超市

王某于20151218日入职某连锁超市并与其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每月4494元。20166月,某连锁超市将王某派到其关联公司工作,担任仓储部防损员。王某正常工作至2016930日。王某于2018108日去工作时,收到某连锁超市向其送达的书面合同解除通知书,通知书载明:“由于您因2016104日至2016107日连续四天旷工,违反了公司的员工守则7.4.1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制度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您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则主张,2016104日至7日为休息日不应该上班,930日某连锁超市安排其2016104日至7日上班,其当时表示不同意。据此,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某连锁超市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审理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某连锁超市以王某2016104日至7日旷工为由解除与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2016104日至7日属于正常放假调休,某连锁超市解除劳动关系依据不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王某请求某连锁超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成立,故裁决某连锁超市应向王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988元(计算方法:4494×1×2)。

■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25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