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 深度指导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夏季炎热季节高温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工作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收入的补贴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2007年6月8日,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给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发放高温补贴,是对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同时劳动保障部要求,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 HR风险提示
对于符合发放高温补贴条件的职工,企业应支付高温补贴。
1.高温补贴支付的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应当支付高温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2.高温补贴支付的形式
对于高温补贴的发放,各地有“按月发放”和“按天发放”两种模式。北京、浙江、江苏等地采用的是“按月发放”模式,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每月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补贴。而上海、重庆、河南等地采用的是“按天发放”模式。
3.高温补贴的月份限制
因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高温补贴发放的时间长短不一。目前,共有22个省份明确了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为4月至10月,共计7个月。11个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多数是北方地区。北京每年发放的时间是6月、7月、8月,这3个月是北京相对最热的月份。
■ 典型案例
陈某要求某机械制造公司支付高温补贴(https://www.daowen.com)
案情简介
原告:陈某
被告:某机械制造公司
陈某自2010年3月26日入职某机械制造公司,实际工作至2017年5月3日,在此期间任职钳工。2017年5月5日,陈某向大兴仲裁委申请仲裁,提出多项仲裁请求,其中一项为:要求某机械制造公司向其支付工作期间的高温补贴。
审理结果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陈某的工作环境在室内,其主张没有通风及降温设施,主张某机械制造公司未支付高温津贴。某机械制造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已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且认可从未发放高温津贴,故对陈某关于要求支付2010年3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的高温津贴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 法条链接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17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