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的工资支付

115. 探亲假的工资支付

■ 深度指导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与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

1981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对职工应当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及范围作出了规定,以保障职工探望远居异地的亲属。

一、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体条件。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二)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三)事由条件。1.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2.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探亲假期的类型

(一)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 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三、探亲假的待遇

(一)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二)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的主体适用范围并未覆盖全体职工,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对于在私营企业工作的职工是否也同样享受探亲假,法律法规并未作出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探亲假适用细则,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根据细则执行。

■ HR风险提示

实践中对于私营企业职工是否应当享受探亲假并未形成一致意见,法律法规对此也未作出统一规定,用人单位在执行的时候可以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或是员工手册中对探亲假作出规定。

■ 典型案例

文某诉某咨询公司支付探亲假工资(https://www.daowen.com)

案情简介

申请人:文某

被申请人:某咨询公司

文某是某咨询公司的员工,工作岗位为策划师。文某父母生活在湖南老家,年迈且体弱多病,文某因工作繁忙很长时间未回家探望,所以,文某便依据员工手册中的规定,向公司申请探亲假10天,公司予以批准。在月底发工资时,公司扣除了文某10天探亲假的工资,文某对此提出异议,既然员工手册规定了员工可以享受探亲假且不得扣除工资,就应当依照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公司扣除10天探亲假的工资是不合理的。公司认为,探亲假可以让文某享受,但是,假期期间的工资应当扣除。双方对此无法协商一致,文某遂将公司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审理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既然该咨询公司赋予了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权利,且员工手册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公司就应当执行,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公司应当支付文某探亲假工资。

■ 法条链接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2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3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4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5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