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

118. 最低工资标准

■ 深度指导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而制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报经劳动保障部同意,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我国的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克扣工人工资现象的发生,也为企业搞好内部分配提供依据,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 HR风险提示

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定的强制标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工资标准只能等于或是大于该标准,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应当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另外,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包含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数额的,在计算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当将上述费用剔除计算。

■ 典型案例

任某诉某餐饮公司支付工资差额

案情简介

申请人:任某

被申请人:某餐饮公司

任某于201610月入职某餐饮公司担任服务员,入职当日,公司与任某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任某的工资为每月1900元,劳动合同期限至201810月终止。自201791日起,北京市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00元。但某餐饮公司仍以合同约定的每月1900元向任某支付工资。任某认为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于是向公司提出增加工资的要求,但是,公司认为双方劳动合同已经约定了工资数额为1900元,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就应当依照1900元向任某支付工资,不同意任某提出的要求。无奈之下,任某将该餐饮公司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审理结果(https://www.daowen.com)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最低工资标准是一项法定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数额不得低于该标准,若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数额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有权要求补足差额,该餐饮公司应当依照任某的要求补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

■ 法条链接

《最低工资规定》

第3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5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7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12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