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说”与“巫术说”纵览

“宗教说”与“巫术说”纵览

主张“宗教说”和“巫术说”的学者中,以19世纪的英国民族学家E.泰勒和威兹格兰德等人为代表人物。这种学说至今在西方学界和艺术界仍广泛流行。

19世纪美国人种学家和科学人类学的创始人L.H.摩尔根在其名著《古代社会》中说:“舞蹈在美洲土著中间是一种崇拜仪式,并且成为一切宗教祭祀所举行的仪式的一部分。”摩尔根的论断依据于自己多年深入北美易洛魁等印第安部落的第一手资料,因而非常准确可靠,为世界各国学界所推崇、所引用。

以摩尔根提供的资料为依据,各国学人发现,世界各原始民族都有极其相似的情况。这就可以证明,当人类处在蒙昧状态,生产力极其低下,利用自然的能力极其低下时,必然要制造出各种宗教信仰和巫术魔法,以求对那个未知的外部世界多少有些把握,使自己的身心多少达到某种平衡。在这个过程中,舞蹈应运而生,并扮演了种种不可或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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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起源宗教说:土耳其伊斯兰教毛拉维教派托钵僧天旋地转的舞蹈,[土]梅丁·安德。

这类舞蹈在不同的民族、地域和历史时期,可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如在诸游牧民族中,便成为祈求狩猎胜利的舞蹈,如北美印第安人捕捉野牛的舞蹈、南太平洋墨累群岛中的美标安岛上原住民捕捉海龟的舞蹈、墨西哥人和中国云南傣族人追逐麋鹿的舞蹈、云南纳西族的舞蹈“阿热热”,以及新疆的霍城干沟和额敏县卡伊卡爱山、内蒙阴山山脉的狼山地区、甘肃的黑山和广西的花山等多处的岩画中记录的狩猎舞蹈等等。这方面的最早形象则出自法国“三兄弟”岩洞中的壁画,迄今已有两至三万年之久。画中的舞蹈形象是个半兽半人的动物,长着鹿的耳朵和犄角,狼的尾巴,人的胳膊腿脚和胡子。专家们认为,这是一个部落的牧师,正披着兽皮,戴着假面,跳巫术舞蹈,目的在于祈求狩猎的胜利,确保捕获更多的猎物。这些舞蹈大多为以狩猎为主线的情节舞,并笃信舞者模仿得越像某种动物,便越能在实际的捕猎过程中获取猎物,具有典型的交感巫术性质。

而在诸农业民族中,这种舞蹈则表现为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情景,如非洲布须曼人、南太平洋墨累群岛的原住民、美国奥马哈和希德两个地区的印第安人部落、中国商代卜辞中大量记载的求雨舞等等,这种求雨舞的具体动作尽管千差万别,但在内容和方式上却大同小异:首先在内容上,都要复制降雨过程;其次在方式上,往往要借助一些与雨水直接相关的动物,如龙、龟、青蛙等等。此外,德国士瓦本地区和罗马尼亚特兰西瓦尼亚地区原住民都有的禾苗舞、亚麻舞等与各种农作物相关的舞蹈,目的则是乞求这些农作物能够顺利生长和成熟,以为人类提供足够的生活资料。可以想见,这类舞蹈也具有充分的交感巫术性质。

“巫术说”,最具说服力的当是大量由巫师所跳的舞蹈及其令人倒吸一口凉气的效果。

在原始社会中,最早的巫术舞蹈是由全体氏族成员来跳的,而由技巧过人的巫师独自表演,则是后来的事情。这种众人同舞的场面,我们能从一些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洞穴壁画中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与自然间的矛盾不断加剧,人们的氏族意识随之加强,权威意识应运而生。作为结果,氏族中一些成员,尤其是那些酋长或长老,开始号称自己能与各种神灵产生交感,并能使这些魂灵附着于自己的身体,然后代替魂灵,行使各种超乎寻常的功能,由此诞生了专业的巫师。

在原始社会的日常生活中,专业巫师的巫术可谓包罗万象,有驱邪、打鬼、治病、消灾、祈福、占卜、招魂、复仇、做媒等等,但其中无一不是借助于舞蹈。因为惟有通过身心高度合一的舞蹈,即通过超常的体能调动和热量消耗,连同超常的专注和意念作用,巫师们才能进入常人完全无法进入的那种“鬼魂附体”状态,启动其特有的功能,制造通天的特殊效果。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古代,“巫”与“舞”可谓同源。与此同时,同为巫师,又有男女之别。中国古代诗集《山海经》中记载了多达十座的巫山,以及一个专门的巫咸国,可见当时的巫风之盛。因治水有方而功高无量的夏王大禹,则是德高望重的大巫,而他当年所跳的舞蹈则被誉为“禹步”。

巫舞现象在任何一个曾通行原始萨满教的民族,都几乎毫无例外地存在过。如中国羌族旧时每年七月举行“牦牛愿”时,也有这类巫舞现象:大巫师身穿法衣,头戴法帽,左手持羊皮鼓,节奏鲜明地击打,时而耸身跳跃,时而蹲身窜扑,率领着高举戈矛、刀枪和棍棒的人们,踏着鼓点儿,围绕寨子绕行一圈,然后聚集在广场上,杀牛祭神,最后,众人一道击鼓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