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视域下职业教育政策理论分析
“治理”(governance)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希腊文,原意指控制、引导和操纵,主要用于与国家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与“统治”(government)一词常交叉使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于中国本土语境的特点,学界纷纷对该理论进行阐释。总体上看,治理理论作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主张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等方式来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重点是研究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方式与体制,倡导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和政府一起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教育是实现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事业,牵涉到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治国理政的重点。“教育政策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动态发展过程,是政党、政府等政治实体在一定历史时期,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和任务而协调教育的内外关系所规定的行动依据和准则。”这属于比较广义的一种理解。在我国,对教育政策的理解为:“由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所授权的部门或地方政府制定的,不经过立法程序,对教育机构、个人教育行为都具有指导性,它体现着一种意向,回旋余地较大,在具体贯彻中常常可以因人、因事、因条件而异,也就是说,教育政策具有较多的灵活性和弹性。”
职业教育政策在整个国家公共政策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在当下我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建设制造业强国的新形势下,在民众渴望有更好的工作、有更高收入的现实需求下,在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努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新要求下,需要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及其政策给予更多的关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就是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能够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就业需求,适应需求、面向人人、有机衔接、多元立体的教育体系。我国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重要文件,共同构成今后一个时期内指导我国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的基本文件,构成新时期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政策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