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的传统农业

一、村落的传统农业

清漾毛氏世世代代靠种田为生,田地成为清漾人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清漾村依山傍水、土地肥沃、雨水充沛、气候温暖,有大面积土地可以耕种,也有部分祖田与山场可以出租,是江山的重要农业区之一。古代清漾村的水田都是种一熟迟中稻或单季晚稻。水稻始终是清漾种植业的主要粮食作物,其中以籼稻为主、糯稻为辅。但耕作粗放,产量很低,亩产在100公斤上下。[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随着生产条件的逐步改善,先进技术的逐渐推广,提高了复种指数,粮食总产、单产不断提高。1971年,粮食亩产超《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要求,达到410公斤。1978年,粮食亩产500公斤左右。除了种植水稻之外,少部分水田春季还要种一熟春花,或秋季种一熟杂粮。

豆类是清漾村民种植的第二大粮食作物,以马料豆为主,大豆和蚕豌豆为辅。据《近代中国实业志》记载,民国二十年(1931),江山县的大豆面积居全省第二位,达5.71万亩。[3] 1949年后,豆类逐渐以大豆为主。1970年以后,随着双季稻、玉米、番薯三大高产作物的推广,马料豆也退出清漾村的种植历史。

旱地主要种植番薯、玉米、高粱、荞麦、小米、芝麻、花生等,少数种麦、秋杂粮。1930年之后,春粮面积扩大,开始种植大麦、小麦。[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春粮的品种由以大麦为主变为以小麦为主。政府提倡低产作物改高产作物,番薯、玉米种植面积扩大,荞麦逐年缩小。1967年后,由于双季稻面积的扩大,旱粮总面积减少,荞麦退出了种植的历史舞台。1970年后因杂交玉米的推广,旱粮面积回升。以后,随着杂交水稻推广,旱粮面积又逐年下降。

清漾村还有毛竹、茶叶、柑橘、油茶籽、油菜籽等经济作物。总之,清漾村的农业发展是一熟到多熟、单一到综合、粗放到集约、低产到高产的过程。

清漾村也具有悠久的畜牧生产史,所谓“种田不养猪,等于秀才不读书”。清漾村自古就有养猪、养鸡的传统。根据《江山市志》记载[5],民国时期,清漾村户均养猪大约在1头,抗日战争爆发后,生猪存栏量下降1/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生猪年饲养量一度达到最高户均近2头。直到1954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养猪量才减少一半。1956年以后,实行留饲料粮及猪肥折价等措施,饲养量回升到之前的户均近2头。1958—1961年,由于石门公社将户养生猪折价归公,办集体畜牧场,生猪饲养量下降到户均不到1头。1962年,贯彻“以私养为主,公养私养并举”的养猪方针,下放集体畜牧场,对平调社员生猪进行算账退赔,同时落实自留地、饲料地、投肥合理计酬、养猪妇女出勤照顾等政策,国家收购生猪实行奖售,生猪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按照当时江山市农村生猪平均存栏量计算,1966年,清漾村的生猪户均有2.0—2.5头。1981年,江山县政府大力推广专业户养猪,集体畜牧场减少,清漾村出现了生猪存栏10头以上的专业户、重点户。1985年,县政府鼓励养殖出口香港的瘦肉型猪,仅这一个品种,清漾村民每人平均就养殖了1.3头。到1987年,清漾村畜牧业总产值已达到农业总产值的34.60%,其中超过一半的贡献来自养猪业。

历史上,养禽业在清漾村的养殖业中占比第二。根据《江山市志》记载的资料推算,1936年清漾村户均养鸡4.1羽、鸭1.3羽、鹅0.2羽,1949年户均养家禽(包括鸡、鸭、鹅)7.5羽。1962年后,家禽养殖数量一度下降。改革开放以后,江山人民政府曾极力推广发展白鹅、白羽乌骨鸡等特色家禽养殖业,清漾村的家庭养禽业有了很大发展。1984年清漾村出现养鸡专业户2户,养鹅专业户1户。1987年全村每个农户平均养禽13.6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