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发展推动古村落生态保护
清漾村的旅游开发主要依赖其古村落留存的历史建筑和毛氏文化遗产。然而,许多古建筑因年久失修、无人居住而倒塌,有的木料虫蛀腐烂、瓦片破碎成为危房,部分古宅户主因老宅居住条件差及子女结婚居住需要申请拆建新房。不少景区沿线的房屋外围,村民乱搭乱建钢棚钢架用于晾晒衣物、放置柴火等,影响了景区的生态和观感。同时,随着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生活习惯的改变,产生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而配套的基础设施没有跟上,因生活污水、垃圾等造成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清漾村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同时也对景区形象造成不利影响,阻碍了村庄旅游业的发展。因此,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各部门高度重视古村落生态的有效保护。
(一)制定古村落生态保护规划与政策
从清漾村的具体情况出发,政府及相关部门聘请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专门制定了《衢州市江山市石门镇清漾村传统村落保护整体实施方案》。强调根据清漾实际,因地制宜;坚持规划先行,禁止无序建设;坚持重点保护优先,禁止过度开发;坚持民生为本,反对形式主义;坚持精工细作,严防粗制滥造;坚持民生决策,避免大包大揽。
古村落的建设需要保护其外围的自然景观环境,维持清漾古村落特有的格局。为了加强对旅游景区建设管理尤其是毛氏文化、世界自然遗产地的保护管理,更好地加强景区农村私人建房的管理,确保按规划实施,有序建造新房,2014年清漾村村民委员会专门制定了《清漾村建房管理办法》。规定清漾村的建房户必须按清漾村古村落保护规划,可原址拆建,严禁新建;清漾村建筑控制高度以两层为主,总高度控制在6米以内,高速公路外农户建房高度控制在10米以内,建筑户型委托有资质设计公司设计;经镇政府、旅游局、规划局审查,可根据现场实际采用中式现代型或徽派,以审查为准;新房外墙以灰白色为主基调,屋面以二坡斜屋面为主,屋面瓦以灰色、蓝色、哑光为主,铝合金窗以银灰色、古铜色、以白玻为主,严禁阳台、窗台采用不锈钢材质;所有建筑方案、户型设计、建筑色彩经镇政府、旅游局、规划局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建设规划的要求进行房屋建设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建筑施工图纸(包括立面造型、建筑高度、外墙装饰材料和色彩,以及阳台、屋面造型等)。
(二)切实落实古村落生态保护政策
为了确保古村落政策的有效实施,清漾村建立了专门组织,村支书为工作组长,村主任、负责纪检的支委和村文体辅导员等为成员,具体负责村落生态保护工作的实施。建立河道“河长制”,责任到位。成立违建巡查小组,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对景区及规定所涉及范围内的建设每天专人巡查,以“预防、发现、制止、报告、拆除、查处”为步骤,确保农户建房规范化、制度化。对新产生的违法建设,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努力实现景区零违法建设目标。通过规范管理,执行到位。2015年,清漾村对房屋外围搭建的钢棚钢架进行集中整治拆除,实现“无违建村”。
(三)加强古村落生态建设
在清漾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过程中,不仅注重古建筑的重建与修缮,而且关注环境要素的保护与修复。旅游开发之初就对文川溪进行了改造,清理垃圾和淤泥,疏通河道。同时,村道铺设了鹅卵石、青石板,实施了村道亮化、硬化,古村落周边耕地农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祖宅前面是一座荷花塘,夏天荷花盛开之时,微风拂过,满塘的荷花迎风摇曳,祖宅、荷花、远处的清漾塔和四周的青山勾勒了一幅绝美的夏日清漾图。为了保护荷花塘,清漾村从联家垄水库引水入塘。
调查发现,生态保护建设与古村落保护开发是密切关联的两个方面,在清漾村的旅游开发过程中有效地实现了协调发展。可以说,正是旅游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清漾村的生态环境整治。从一定意义上说,发展村落旅游意味着清漾村逐渐从过去卖产品转向卖风景,势必要求生态环境的美化。伴随着村落旅游业的开发与发展,村庄的生态环境发生并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原生态”的清漾村转变成了闻名遐迩的美丽乡村。
2006年8月16日,习近平考察清漾村后,村庄发展掀开了新的篇章。地方和基层政府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清漾村的生态保护、文化开发、产业发展。在生态保护方面,最为主要的是结合浙江省“五水共治”战略,积极开展无猪村建设。2015年进行了生猪养殖的整治,关停了所有的养猪场。其次,对于清漾村的生活污水进行了截污拉管,与邻近几个村联合建立了集中的终端处理器集中处理。再次,对文川溪上游的水库实行节水养源,源头治理。正是在地方政府的有力推动下,清漾的村落旅游开发不仅实现了村落结构的根本性调整,而且促进了村庄生态环境的强力整治和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