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的生态恢复和重建时期(2006年——)

二、村庄的生态恢复和重建时期(2006年——)

2006年8月16日,习近平到清漾村考察,提到了“三个没想到”,提出了“三个好”的指示,由此拉开了清漾古村落旅游开发和生态保护、修复的序幕。

与此同时,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号召,这意味着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的转变。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2010年12月,浙江省政府制定《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提出了“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四美目标要求和实施“生态人居建设行动、生态环境提升行动、生态经济推进行动、生态文化培育行动”四大行动。2013年12月,以“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主要内容的“五水共治”行动在全省铺开。2016年7月,“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两美”浙江建设目标提出。2017年7月《浙江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出台,提出要建设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一系列省域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政策的出台,极大推进了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从2006年开始,清漾村根据习近平的“三个好”指示,党和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及浙江省的“绿色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等战略,在当地政府的部署下,结合村庄具体情况特别是村落旅游开发的需要,先后开展了一系列的村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取得了不错的成效。随着村庄发展战略的转变,旅游业成了发展重点,造成村落环境污染的源头产业被遏制,村民的生活方式被文明化改造,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与修复,清漾村逐步地建设成为一个旅游跨越式发展的生态之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