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项目制建设为主要方式
项目制在促进公共政策落实、重组条块关系、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扶贫开发等各个领域逐步深化,彰显出在国家治理体制中的意义。[2]因其具有办事效率高、职权灵活集中、财政针对性使用等重要特点和优点,近年已经成为中国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建设的一种重要选择。正是在项目制流行的政策环境下,清漾村落特色文化保护与开发主要采用项目制建设方式。根据调查,2006年以来,围绕着清漾村落特色文化保护与开发,地方政府立项并实施的建设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清漾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建设项目
项目于2015年6月到2016年12月实施,主要分两部分:一是古建筑保护与修缮。因部分古建筑年久失修,残损严重,甚至于已经倒塌。为了保护好村落古建筑,先后投入100多万元从村民手中收购了一些旧宅,通过原拆原建或旧宅修缮等方式实施古建筑保护。二是文川溪改造。文川溪是一条古老的河道,贯穿清漾村,全长2500米,清漾村投入60万元进行河堤改造、河道清淤等。经过改造后,文川溪已经建成为清漾村的一道美丽风景。
(二)清漾村落文化旅游开发项目
200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结合清漾村落特色文化资源,开始启动清漾村落文化旅游开发项目。项目由江山市政府、江山市旅游公司和清漾村共同合作,由旅游公司负责经营。先后投入了1.2亿元资金,开辟了祖宅广场,恢复了荷花池,铺设了鹅卵石地面;建设石拱桥和花坛,复原了20世纪80年代的清漾村样貌;修复了清漾祖祠、祖宅,并进行陈列布展,设置了祖宗牌位、塑像和追远堂、合敬堂等,以便人们参观、祭拜。
(三)清漾古民宅保护与修缮项目
2015年,清漾村古民宅群保护与修缮项目获得立项建设,先后投入350万元,主要从现存20多幢保留较为完好的明末清初民宅中选取了16幢破损严重的古民宅,在保持原有结构和风貌的前提下进行了保护性大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