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便民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二)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
(三)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确认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时限规定,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四)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时限。
(五)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