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一、村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清漾村民的收入水平是伴随农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的,整体呈现出波动上升的阶段性特征。

20世纪80年代初,在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制的激发下,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呈现高速增长状态,迅速解决了村民的温饱问题。按照村民的话说:“分地前都吃不饱饭,分完地后基本都能吃饱。”村民收入高速增长状态大致维持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进入到80年代后半期,城市化、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对农业农村的发展产生了冲击,农业税负逐渐加重,农产品流通难以满足农产品增长引发的销售需求,农产品价格逐渐走低,出现了农产品滞销的情况。这种情况不同程度地挫伤了清漾村民的种粮积极性,村民的收入增速放缓,出现了明显的增长瓶颈期。90年代中后期,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方向拓展,政府在1994年和1996年分别提高了农产品价格,提价幅度高达40%左右,还出台了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等涉农政策,再次提高了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恢复增长。此外,沿海城市的对外开放及乡镇企业的发展,促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通过务工获得的工资性收入成为村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由于务工收入高于农业经营收入,清漾村民受比较利益驱动逐渐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到农外就业获取更高收入。进入21世纪后,农民收入水平整体呈现出持续上升的发展趋势。从2004年至今,中央连年出台关于农业农村政策的“一号文件”,旨在实现农业结构的稳健调整和农村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一再强调农民增收问题。国家先后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出台了诸如减免农业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社会保障向农村拓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积极的支农惠农政策、土地经营权流转和三权分置、进城农民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2006年,习近平考察清漾村并提出“三个好”指示,更成了推动清漾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器,进而促进清漾村民收入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新阶段。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衡量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指标。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世纪80年代初,清漾村民的人均纯收入大概是1000元。伴随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村民的人均收入相应增长。尤其是2006年后,清漾村进入旅游开发时期,村民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清漾村人均收入2005年为4165元,2007年是4499元,2011年达到8291元,2012年增长到8953元。2005年之后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6.4%,远高于全国13.01%的增长速度。

进入21世纪以来,清漾村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基于以下因素:一是当地发达的民营经济为清漾村民的非农就业和务工收入的增长创造了优良条件,高速发展的地方经济和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带动了村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二是地方政府的引导和激励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清漾村民积极投身于地方品牌农业发展和现代农业经营,构成家庭经营收入新的增长点。三是旅游开发给村民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村民群众在农旅融合发展中获益,形成了具有清漾村落特色的收入可持续增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