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村庄社会组织的发展
社会组织在这里主要是指除政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等村级公共权力组织之外的农村民间组织。改革开放以前,在全能型国家体制下,社会组织发育不足,特别是在中国农村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对于普遍设立的妇代会、共青团等时常冠之以群团组织。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社会组织伴随经济社会发展而逐渐发育成长,形成了多样化的社会组织格局,成为嵌入村庄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结构性因素。
正式社会组织主要是指那些经过正式登记或以不同形式得到官方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清漾村,经过40年的发展,正式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妇代会、民兵连等政府统一要求设置的农村群团组织,计划生育协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义务消防队、护村队、安置帮教组织等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的新兴社会组织,以及卫生理事会、“连心服务团组”等村干部和群众根据村庄自身实际需要建立的民间组织。现就清漾村“活动力”较强的重要社会组织做简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