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自治地方建制的研究
学者们关注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划相关问题。戴小明、黄元姗认为,自治州必将走上城镇化、城市化发展道路,逐步有条件的“撤州建市(自治市)”将成为其必然的路径选择,必须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整性和民族自治地方权益。[99]解佑贤、胡祥华、田孟清认为,“省管县”比“市管县”并没有明显的优势,却有削弱自治州自治权之嫌,应尽快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细化自治地方自治权,重新划分省、州、县三级权力,逐级放权。[100]张殿军认为,民族自治地方撤(州)县建市及区划调整导致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流失、虚化与偏离,应增设“自治市”,明确城市民族区的法律地位。[101]潘红祥认为,不少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划得到调整或变更,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相悖,有削弱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之虞。目前,行政区划变更法定程序和协商机制缺失,大部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依然落后,民族优惠政策执行随意性较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和任用普遍存在弱化趋势。需要增设“自治市”、民族区行政建置,从规范上明确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102]沈寿文认为,撤销自治县(州)改设市符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性质,主张增设“自治市”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自治权”性质的误读。[103]陈永亮提出,省直管自治县体制改革是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探索路径之一,鉴于自治县的类型和发展程度不同,各地区在实施自治县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差别化区域政策”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推行的模式、时机和路径,不断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从而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04]田烨提出,在未来的城镇化进程中,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自治县达到撤县设市标准,国家层面应该出台统一的解决方案,满足自治县城镇化发展的要求,促进民族交往,减少民族差别,保障自治县少数民族的相关权益。[105]陈永亮研究了贵州省直管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的行政体制改革探索,认为还存在相关部门认识不足、部门权限下放“不到位”等问题,应明确上级国家机关职责,适时修改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来发展省直管自治县体制。[106]李雷提出,在《立法法》授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背景下,适时开启自治州设区不仅有利于城市化发展,也有利于健全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07]李大方等人认为,城市民族区在概念、内涵、性质、法律地位等方面应当完善。[108]
【注释】
[1]参见嵇雷:《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综述》,载《学习月刊》2008年第6期。
[2]参见熊坤新、马文峰、王建华:《新中国60年来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研究综述》,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3]参见潘红祥:《三十年来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综述》,载《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4]参见颜克伟、张吉:《近年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述评及展望》,载《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5]参见李春晖:《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看国家结构形式的确立》,载《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6]参见吕永红:《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的现状与理论思考》,载《新疆社科论坛》2010年第5期。
[7]参见关凯:《内与外:民族区域自治实践的中国语境》,载《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8]参见张文香、刘雄涛:《羁縻政策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视角》,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9]参见丁小丽、孙前梅:《“转变的开始”抑或“转变的完成”——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观点与思考》,载《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4期。
[10]参见侯强:《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华民族凝聚力发展的构想与实践——以早期民族政策与民族法制建设为中心》,载《宁夏党校学报》2014年第1期。
[11]参见戴小明:《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与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的价值分析》,载《东方法学》2008年第1期。
[12]参见朱玉福:《民族区域自治与繁荣发展的新西藏——揭批达赖集团所谓的“大藏族自治区”》,载《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13]参见程守艳:《制度安排与族群认同——民族区域自治视阈下族群认同的“工具性”因素分析》,载《广西民族研究》2010年第2期。
[14]参见明浩:《“民族”自治的理论与实践》,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15]参见周玉琴、宋鑫华:《民族区域自治:中国语境下的政治学诠释》,载《前沿》2010年第3期。
[16]参见汤法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功能变迁分析》,载《思想战线》2011年第2期。
[17]参见蒋超、刘超:《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多维度分析》,载《广西民族研究》2008年第1期。
[18]参见侯德泉:《角色、结构与功能——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体系分析》,载《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8年第4期。
[19]参见朱小云:《辅助性原则视角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剖析》,浙江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
[20]参见乌力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可或缺的三要素》,载《中国民族报》2013年10月18日,第6版。
[21]参见敖俊德:《民族区域自治构成应是五要素——与乌力更同志商榷》,载《中国民族报》2013年12月6日,第6版。
[22]参见李春晖:《论新形势下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法律保障》,载《科学社会主义》2010年第1期。
[23]参见潘高峰:《论民族区域自治权的时代特征及建设路径》,载《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24]参见张殿军:《民族自治地方一般性地方国家机关权力与自治权比较研究——基于范围、边界及自治权的消解与进路》,载《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年第4期。
[25]参见黄元珊:《以立法来保障自治机关自治权的行使》,载《中国民族报》2013年6月14日,第6版。
[26]参见田钒平:《规则结构对自治权行使的制约与完善——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如何有效行使自治权的探讨》,载《中国民族报》2013年8月2日,第6版;《规则结构对自治权行使的制约与完善(中)——规则冲突对自治权行使的制约与完善路径》,载《中国民族报》2013年8月9日,第6版;《规则实施机制对自治权行使的制约与完善路径(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如何有效行使自治权的探讨》,载《中国民族报》2013年8月16日,第6版。
[27]参见李军:《民族区域自治主体多样性研究》,载《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28]参见王飞:《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几点思考——基于宪法等法律规定解读立法意图》,载《广西民族研究》2014年第5期。
[29]参见程守艳:《萨托利“有限多数原则”及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实践的启示》,载《焦作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30]参见田钒平:《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内涵辨析》,载《贵州社会科学》2014年第9期。
[31]参见周少青:《云南民族区域自治实践中的协商民主》,载《民族研究》2014年第3期。
[32]参见敖俊德:《全面深化改革与民族区域自治法》,载《广西民族研究》2014年第3期。
[33]参见杨仁厚:《中共十八大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思想研究》,载《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
[34]参见郝时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坚持宪法原则》,载《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35]参见王良云:《民族区域自治的本质是民族共治》,载《四川统一战线》2008年第9期。
[36]参见梁洪霞:《非民族自治地方享受民族优惠待遇的宪法界限——兼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性质和目标》,载《政治与法律》2015年第2期。
[37]参见沈寿文、董迎轩:《“程度性动词”的使用与“民族区域自治权”的保障——对民族区域自治若干法律性文件文本的比较分析》,载《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年第1期。
[38]参见杜宴林、才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源与流:知识谱系的考察》,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4期。
[39]参见张文山:《自治权问题仍然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载《中国民族报》2013年8月16日,第6版。
[40]参见朱智毅:《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研究的二元视角——从民族区域自治权的性质谈起》,载《研究生法学》2013年第3期。
[41]参见胡洪彬:《资源系统视角下的民族区域自治研究》,载《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5年第3期。
[42]参见董向芸:《论生态型民族自治》,载《学术探索》2017年第5期。
[43]参见雷明昊:《发展型自治——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特色与优势》,载《广西民族研究》2018年第2期。
[44]参见徐会平:《民族区域自治权研究——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视角》,山东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
[45]参见张艳:《民族区域自治权法律属性探析》,载《知识经济》2009年第10期。
[46]参见戴小明、黄元姗:《论上级国家机关的民族法责任》,载《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47]参见张殿军:《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功能、限度及价值取向》,载《学术界》2013年第9期。
[48]参见沈寿文:《自治机关“自治权”与非“自治权”关系之解读》,载《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49]参见沈寿文:《国际视野下的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权》,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第1期。
[50]参见梁罡:《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构建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的探索与实践》,载《前沿》2017年第5期。
[51]参见秦伟江:《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研究的若干思考》,载《黑龙江民族丛刊》2008年第1期。
[52]参见张素敏:《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划体制创新研究》,湖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53]参见曾宪义:《论宪法文本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https://www.daowen.com)
[54]参见田钒平:《论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协商民主决策机制的完善》,载《民族研究》2010年第4期。
[55]参见王传发:《民族自治县人事管理自治实践研究——以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为例》,载《云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
[56]参见程守艳:《制度·制度相关人·环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现实困境分析》,载《广西民族研究》2011年第1期。
[57]参见李剑、王允武:《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制的若干思考》,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
[58]参见才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困局与出路》,吉林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论文。
[59]参见张润君:《元治理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月6日,第7版。
[60]参见陈坤墙:《论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自治权为核心》,载《宁夏党校学报》2008年第4期。
[61]参见王传发:《偏离与调适:规范民族区域自治运行——兼以西南地区E自治县为例》,载《民族研究》2008年第3期。
[62]参见汤法远:《民族区域自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分析》,载《广西民族研究》2010年第1期。
[63]参见韩慧、徐会平:《民族区域自治权行使的影响因素及保障对策——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视角》,载《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64]参见黄元姗:《自治州在宪法法律中的地位与作用》,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65]参见贺琳凯、汤法远:《新世纪云南民族区域自治的成就、问题及完善》,载《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年第1期。
[66]参见戴小明、盛义龙:《自治机关自治权配置的科学化研究》,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67]参见刘玲:《城镇化进程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面临的挑战》,载《学术界》2015年第10期。
[68]参见田钒平:《〈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立法探讨》,载《民族研究》2015年第2期。
[69]参见马存孝、彭谦:《网络舆情取消民族区域自治言论的原因分析》,载《民族论坛》2012年第24期。
[70]参见周竞红:《基本政治制度不容置疑、不容动摇、不容削弱——网络空间取消民族区域自治言论辨析》,载《满族研究》2012年第1期。
[71]参见吴昱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应分三步走》,载《中国民族报》2013年4月12日,第5版。
[72]参见蔡宇安、金炳镐:《民族区域自治与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三个自信”》,载《广西民族研究》2014年第3期。
[73]参见王希恩:《全面深化改革给民族区域自治带来机遇——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体会》,载《中国民族报》2013年12月13日,第5版。
[74]参见王柏荣:《西北民族地区法律治理模式的梳理与建构》,载《西部法学评论》2013年第2期。
[75]参见王允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运行:实效、困境与创新》,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76]参见龙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创新》,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7期。
[77]参见游洛屏:《以民族和合理论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年第6期。
[78]参见王传发:《民族区域自治运行的非制度因素探究》,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6期。
[79]参见田钒平:《共识中的差异——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演进的历史考察》,载《贵州民族研究》2016年第4期。
[80]参见金玲:《论民族自治区域法治发展与社会治理创新路径》,载《宁夏社会科学》2016年第6期。
[81]参见郑毅:《论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公安部队权——以〈宪法〉第120条为核心》,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
[82]参见王莹、王允武:《区域发展视域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法治协调机制研究》,载《领导科学》2018年第23期。
[83]参见王莹、王允武:《区域发展视域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法治建设路径探析》,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84]参见王允武:《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和谐的法治保障研究论纲》,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85]参见卢贵子:《〈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经济发展之引擎——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为例》,载《中国民族》2008年第8期。
[86]参见赵新国:《论民族区域自治法与少数民族权益保护——基于云南德宏州的个案研究》,载《黑龙江民族丛刊》2009年第4期。
[87]参见古丽娜·乌斯曼江、赫永进:《〈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新疆实施的回顾与展望》,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88]参见马绍红:《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法治基础研究——对我国现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立法分析与评价》,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第5期。
[89]参见沈寿文:《论现行〈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影响》,载《前沿》2010年第13期。
[90]参见熊文钊、郑毅:《试析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的软法规范》,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91]参见胡令明:《关于修改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几点思考》,载《民族论坛》2011年第22期。
[92]参见郑毅:《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的“上级国家机关”——一种规范主义进路》,载《思想战线》2016年第1期。
[93]参见郑毅:《〈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效力论》,载《法商研究》2017年第4期。
[94]参见戴小明:《〈民族区域自治法〉普及状况及问题研究——以问卷调查为主要依据》,载《贵州省党校学报》2018年第2期。
[95]参见郑毅:《论作为“半部中央与地方关系法”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兼论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的法制建构》,载《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3期。
[96]参见沈寿文:《理解“行政执法导向的法律”——一种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思路的思考》,载《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3期。
[97]参见张玉娥:《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4条的整合与完善》,载《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98]参见田钒平:《民族区域自治法与其他法律规定的冲突问题研究》,载《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99]参见戴小明、黄元姗:《论城市化与自治州的未来发展》,载《贵州民族研究》2012年第1期。
[100]参见解佑贤、胡祥华、田孟清:《“强县扩权”、财政“省直管县”之下的自治州地位问题研究》,载《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年第3期。
[101]参见张殿军:《城市化进程中自治权的流失、偏离与调适——以自治(州)县改市及行政区划调整为视角》,载《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102]参见潘红祥:《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划变更的动因、问题与对策》,载《甘肃理论学刊》2012年第6期。
[103]参见沈寿文:《撤自治县(州)改设“市”异议之商榷——兼驳增设“自治市”主张》,载《黑龙江民族丛刊》2013年第4期。
[104]参见陈永亮:《省直管自治县: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路径探索》,载《民族研究》2017年第2期。
[105]参见田烨:《城镇化对自治县建制的冲击及应对建议》,载《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7年第4期。
[106]参见陈永亮:《“二元型”省直管自治县:贵州省直管自治县体制探析》,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107]参见李雷:《法治视野下自治州能否设区的再思考》,载《广西民族研究》2017年第2期。
[108]参见李大方、都永浩、吴景芳:《城市民族区:如何破解法律地位难题》,载《中国民族报》2013年9月20日,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