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条例的实证研究
2026年02月28日
(三)关于自治条例的实证研究
周竞红回顾了自1984年以来自治州、县制定和修订自治条例活动的基本情况,并分析了自治州、县两级自治条例修订的动力。黄元姗、郑洲蓉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草案)》作了法理解析,认为该草案无论是从文本反映出的立法技术,还是文本设计的一些具体条款,都有进一步斟酌和商榷的空间。[75]黄林对制定西藏自治区自治条例进行了法理思考,认为西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应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实际与民族特点,在严格遵循法律规范、立法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尽快制定出自治区自治条例。[76]周世中对广西壮族自治区12个民族自治县制定自治条例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立法不完善和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并提出了对策。[77]覃晚萍对广西民族区域自治配套立法进行了研究,建议加快中央层级配套立法引领地方配套立法,提升配套立法的质量和数量,制定涉及民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弥补自治条例缺失问题,推动自治区级重要配套立法的出台等方面完善广西民族区域自治配套立法。[78](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