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地区农村法治建设的研究

(二)关于民族地区农村法治建设的研究

民族地区农村治理一般涉及村民自治、纠纷解决、法律援助、贫困治理、乡村治理文化和民族文化等内容。现实中,民族地区农村一般较为偏远、不够发达,存在各种治理困境。杨刚以云南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为例,对民族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过度自治化、附属行政化、自治宗族化、自治机构功能弱化、自治制度虚化是现实存在的五大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48]周晓涛以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为例,认为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村民自治中存在公众参与程度低、自治组织矛盾重重、民主决策虚化和民主自治变异等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健全法律体系、完备制度建设、营造法制环境等寻求解决问题的法律手段,为村民的自治提供法律保障。[49]武晓红、马进对西北少数民族日常交往的法制心态进行了研究,认为其经历了家庭法阶段、社会法阶段、国家法阶段,其特殊性在于民族性、宗教性、地域性的结合,具有开放与封闭的结合、遵法与感情用事的结合、权利与义务不合比例的结合等表现形式,应该加强西北少数民族的法制心态建设。[50]黄荣幸认为,民族地区法治村屯建设,要完善村民自治法律法规、规范村委会与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权责要更加明晰;要转变政府职能,方便民众诉讼、做到公正司法,完善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要促进国家法与民间法的融合;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高法治宣传质量论述完善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村民法律意识,从而构建民族地区法治村屯。[51]杜承秀认为,西部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中,新型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因法律地位不明确,其存在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倍受质疑;因组织成本过高和组织不稳定,其生命力不强;因资金缺乏和能力有限,其独立性不足等。为更充分激发新型社会组织在西部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中的社会作用,须依靠科学立法、规范执法和公正司法,确保新型社会组织在法治轨道上运行。[52]另有一些学者分别研究了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对村民自治的影响、社会环境变迁对民族地区村民法律意识的影响、西部民族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立法的制度影响、少数民族传统基层社会自治体系、村规民约在西北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云南德宏法治乡村建设、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城乡接合部的基层自治、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州自治县农村法律援助现状等问题,在此不做详细介绍。

【注释】

[1]参见虎有泽:《论民族工作的法治化建设》,载《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2]参见张殿军:《城市民族问题治理法治化的路径选择——以东南沿海城市为例》,载《学术界》2015年第2期。

[3]参见黄玉华:《民族地区城镇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基于广西南宁武鸣区红岭“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个案》,载《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年第6期。

[4]参见方付建、蔡霞:《城市多民族社区面向少数民族群众法治服务体系建设研究》,载《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8年第3期。

[5]参见马俊毅:《论城市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与社会融入——基于治理现代化的视角》,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6]参见郑毅:《〈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订有待进一步完善》,载《民主与法制时报》2016年7月14日,第6版。

[7]参见周少青:《修改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确有必要》,载《中国民族报》2016年7月15日,第1版。

[8]参见亚轩:《〈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哪些理念》,载《中国民族报》2016年7月8日,第1日。

[9]参见雷振扬:《以法治思维与方法反对民族歧视》,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10]参见吴大华、黄孝慧:《法治中国视野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权益保障》,载《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11]参见陆平辉、张婷婷:《流动少数民族社会融入的权利逻辑》,载《贵州民族研究》2012年第5期。

[12]参见王莹:《论我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权——基于公民权利救济的考察》,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13]参见贾德荣:《民族地区法治型行政文化构建路径分析》,载《宁夏党校学报》2015年第4期。

[14]参见赵延聪:《民族地区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的行政法属性》,载《贵州民族研究》2015年第1期。

[15]参见龙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创新》,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7期。

[16]参见宋才发:《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实施的行政法保障探讨》,载《行政与法》2008年第1期。

[17]参见沈定成、胡宝岭:《行政合同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应用》,载《贵州民族研究》2015年第6期。

[18]参见潘军:《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探析》,载《学术探索》2014年第3期。

[19]参见陈永亮:《“二元型”省直管自治县:贵州省直管自治县体制探析》,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20]参见张燚:《中间权力网络与边疆多民族地区的治理现代化》,载《广西民族研究》2015年第6期。

[21]参见薛荐戈:《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研究》,载《贵州民族研究》2015年第3期。

[22]参见黄微、周良艳:《藏族群众行使参与权对创新藏区社会治理模式的作用和启示——以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几起事例为据》,载《民族学刊》2015年第4期。

[23]参见孔丽霞:《依法治区背景下宁夏社会治理创新实证分析》,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24]参见周建鹏、黄锦峰、朱斌:《“访惠聚”背景下新疆社会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研究》,载《新疆社科论坛》2016年第5期。

[25]参见佴澎:《边疆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研究》,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https://www.daowen.com)

[26]参见佴澎:《边疆民族地区财政自治法律机制研究——以群体性事件的解决为视角》,载《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27]参见冯江平、王欣、陈虹:《边疆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预警指数的构建》,载《学术探索》2014年第9期。

[28]参见高歌:《边疆民族地区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地方立法研究》,载《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29]参见贺金瑞:《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基层社会自治体系及其现代治理启示》,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30]参见廉睿、高鹏怀、卫跃宁:《由“乡土中国”到“国家在场”——族群法治知识在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的运行机制研究》,载《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10期。

[31]参见周晓露、李雪萍:《摆平:藏区基层政府纠纷调解的运作逻辑——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G县大调解团解决牦牛纠纷为例》,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32]参见牛丽云:《青藏高原藏区社会治理的本土资源及其价值》,载《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33]参见杨军:《西北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情理法的冲突与调适》,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34]参见拜荣静:《西部穆斯林宗教纠纷的法治解决机制》,载《世界宗教研究》2014年第1期。

[35]参见顾华详:《打击和遏制宗教极端的法治措施研究》,载《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

[36]参见王萌:《民族的散居化与中国宗教的适应性发展》,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37]参见佴澎、高崇慧、陈肖龙:《边境民族地区宗教治理法治化研究》,载《学术探索》2015年第12期。

[38]参见赵芃、吴志宏:《宗教法治的理念、模式与路径研究》,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

[39]参见王允武、才让旺秀:《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路径及基础——以四川藏区依法治理为视角》,载《民族学刊》2016年第5期。

[40]参见黄鑫:《对我国制定宗教基本法之主张的检视》,载《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

[41]参见冯玉军、徐经纬:《〈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的体例、结构和实践问题》,载《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42]参见冯玉军:《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载《中国民族报》2017年9月12日,第8版。

[43]参见于海东:《论宗教自由法律保障的中国化道路》,青岛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

[44]参见吕丽、田庆锋:《宗教法概念新探——学术传统与时空变迁》,载《当代法学》2017年第5期。

[45]参见崔超:《黔东南少数民族聚居区宗教法治化的困境与对策——基于民族原生宗教、民族习惯法与软法治理的解析》,载《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46]参见卢贵子:《民族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要补充》,载《中国民族》2008年第5期。

[47]参见马广成:《我国民族乡法制建设的现状及应对策略》,载《学术论坛》2014年第11期。

[48]参见杨刚:《民族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为例》,载《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2期。

[49]参见周晓涛:《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中村民自治的法律保障——以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为例》,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50]参见武晓红、马进:《论西北少数民族日常交往的法制心态》,载《开发研究》2009年第4期。

[51]参见黄荣幸:《基层治理法治化视野下民族地区法治村屯建设研究》,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

[52]参见杜承秀:《西部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中的新型社会组织及其法治化引导》,载《广西民族研究》201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