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
纠纷处理,在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中占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严格意义上讲,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是包括司法活动在内的,在不同地区和时期表现不一样,但均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关于这一主题的研究,是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发展而发展的。正如蒋鸣湄所说,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主题在2005年以前的中国法学界几乎是无意识的。此后,应化解社会矛盾的现实所需,部分学者才陆续将目光投向这个领域。民族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不仅为当下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社会秩序提供了更广阔的思路,而且有助于提升民族法学研究的现实价值。[26]学者们的研究,有从宏观角度来分析的,也有微观实证的研究,其具体内容涉及民族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类型和调查研究,在“调解多元化”方面研究较多。(https://www.daowen.com)